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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丈夫出差後要求離婚

情感 更新时间:2026-03-07 18:06:54

  網友疑問

  我與前夫2006年2月通過介紹認識,他是個心思細膩,又不愛說話的人,不體貼,也不會讨好女孩子。當時他工資比我低,也不太求上進。我對他并不很中意,感覺不是很合得來,交往過程也是斷斷續續。年底,他家提出要完婚,家裡人覺得他老實,是可以安穩過日子的人,但我回絕了他。結果第二天他就跑去找我父母,家人都來勸我,認為年紀大了(那時我28歲,他29歲)該成家了。于是,我在半推半就下答應了結婚。

  最初也算是過得不錯,但三四個月後,上司讓他去外地工作,他比較動心。我心裡不舒服,但沒阻攔。他走後我就懷上了孩子,我跟他父母過日子,除了回家能吃上現 成的晚飯,其他事情都是我一人處理,挺着大肚子刮風下雨還得騎車上下班。孩子出生後,我們之間就有了矛盾。他還是隔兩個月回一次家。我休完産假,孩子白天是他媽帶,晚上我們輪流跟孩子睡。他媽是個跋扈要強的女人,家裡都是她說了算。在他與他媽看來,帶孩子都是他媽的功勞。而我有苦沒處說,白天要上班,晚上有時孩子整晚都吵鬧,我休息不好,但他還覺得我做得不夠。

  去年五六月份,我隐約感到他忽略我,于是那次回來,我查了他的手機,發現許多暧昧短信。我沒有立馬向他挑明,而是找了他姐商量,他姐當時去跟他父母說了,他 父母也逼問了他在外面有沒有亂搞。他表現出極大的憤怒,堅決否認。當晚開了家庭會議,我要求他坦白,并跟那女人了斷。結果他爸拍桌子,說保證兒子年底就回 來。我于是沒怎麼為難他,給他台階下。

  可從那時開始,他心裡就一直記恨我,對我橫挑鼻子豎挑眼,回家也不善待我。我主動找他談,他說要是沒有孩子早離了。後來我發現,他跟那女人還有聯系。我改變自己盡力去關心他,想讓他回心轉意,并動用家人一起勸他回來工作,理由是父母身體不好,每年一到夏天就要住院,而且孩子大了要上幼兒園,接送都需要人。去年年底我托關系給他找好工作,我想隻要人在身邊,關系總能緩合些。但事與願違,他回來後壓根不理我。我心裡憋氣,慢慢對他失去了信心。在經濟上,有時候回來他會掏一兩千出來,但也不是月月給,多數情況下都是我主動要的,他有多少積蓄我不清楚。

  正月初八前後,他說還是要出去工作,孩子的開銷一人一半,經濟不上交也不公開,我被逼急了,說離婚,并把這事告訴了我父母,結果他們也很生氣。我爸後來陪我去了他家,沒說上幾句兩家人就吵了起來,事情就鬧大了,我爸也說離婚。隔了一天,他來電話催辦離婚,第一天去了,但因為孩子的撫養問題沒談成。第二天他又催,因為按我目前的居住狀況不适合帶孩子,我父母跟我哥嫂生活,我媽有個侄女要帶,我爸還在上班,所以孩子協議由他撫養,我以嫁妝抵撫養費,就這麼結束了這場婚姻。

  離婚後他還是去了外地,留下二老與不滿兩周歲的孩子。現在,我探視兒子受到阻撓,後來他們同意隻能看,不能帶出去。探視的方式當初在協議中沒有明确說明,我很痛苦,以後孩子會怎麼看待我?我要再折回去委屈求全嗎?

  專家答疑

  最近從我媽嘴裡聽到個新故事。我有個不太來往的堂兄,去年年初結婚的。老婆是青浦本地人,我見過一次,那時候他們才認識三個月,就已經開始談婚論嫁了。我 那堂兄當時35歲,算是大齡青年,所以一家人都很高興,覺得這門親事要能成,絕對是高效率的。再後來,沒多久就傳出消息說,那姑娘肚子裡有了,催着趕緊結 婚,再到後來婚禮的時候,新娘是挺着大肚子的。其實這年頭,先上車後買票的事情數不勝數,我就經曆過好幾次“禮拜五婚禮”,所以基本上,所有人都見怪不怪,沒有在意。婚後,那姑娘就辭掉工作專心在家安胎了。據說那一陣,小倆口過得還挺和睦,也沒聽說有什麼婆媳矛盾。直到去年下半年,寶寶出生了,是個男孩。35歲喜得貴子,對整個家庭來說,都是喜訊。媳婦還沒出院,兩位老人就已經安排好了一切,嬰兒床、嬰兒車、玩具、小人衣服,甚至連給寶寶活動四肢的微 型遊泳池都充好了氣放在那裡。然而沒想到,第十天要出院,第九天的晚上,就在我那傻不拉叽的堂哥很體恤地對老婆說“我回去整理整理,明天早上來接你”之後,寶寶和他媽,竟然不告而别了!

  怎麼辦?找呗!堂哥立馬驅車趕到青浦。老婆孩子丈人丈母閉門謝客,提出三大無理要求:第一,寶寶要跟娘家姓,戶口也要遷到娘家來;第二,男方在婚前買的婚 房要分給女方一半的産權;第三,從今往後家中經濟大權均由女方掌管。如此要求,一般腦子正常的男人都不可能接受。女方倒也非常爽快,不行對吧?那就離婚!溝通的可行性近乎為零,從那個平靜卻暗藏危機的夜晚至今,我那堂哥就再沒見過老婆和孩子。

  事情發展到現在,離婚已成定局,具體的事宜雙方仍在讨價還價中。當我聽到這個故事的時候,第一反應就是,這場婚姻壓根就是個徹頭徹尾的騙局。那女人懷的孩子根本就不是我堂哥的種,她不過是想借合法的婚姻程序為一個私生子找到名正言順的法律身份。因此,當被要求去做親子鑒定的時候,她很果斷地拒絕了。

  婚姻出了問題,其實可以有很多解決矛盾的方式。好比說,雙方都将各自的要求攤開在台面上讨論,看是不是可以找到比較折中的辦法。如果說,某一方提出的每一個要求都很過分,并且毫無商量的餘地,那多半就表示,他(她)打算破罐子破摔了,你們沒有再重歸于好的可能。你說一對有了孩子的夫妻,丈夫說,我要去外地工作,家裡的事情你來管,孩子的開銷我們一人一半,我不補貼家用,也不告訴你我賺了多少錢,這樣一個家,還有什麼家的氛圍可言呢?事實上,他就是想要以這樣的無理取鬧來逼迫你主動提出離婚。并且,他真的如願以償了。我想告訴你的是,即便你試圖回去,想要委曲求全地再繼續和這個男人過日子,他也不會要你的。 你要清楚地意識到這一點,在這個前提下,才會知道要怎樣去走接下去的路。

  什麼“一日夫妻百日恩”,離婚之後,這就都是狗屁。人善注定要被人欺,你要變得更強悍,方可争取到屬于自己的利益。協議中沒明确說明探視的方式那又怎麼樣,他們不讓你看孩子,不讓你帶孩子出去,不承認你是孩子的媽,這都是違法的。心急如焚、追悔莫及都沒有用,隻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求助于相關社會部門,才是有效的正途。不過三十歲的年紀,人生還有很多次幸福的機會,希望你多少可以從這段失敗的婚姻中習得夫妻及婆媳的相處之道。對于今後可能重新踏上婚姻之路的你來說,這可能會大有助益。(答疑專家:天花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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