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訴人:思冰(化名),女,36歲,家庭主婦
我不知道該怎麼說,我三十多歲的年紀卻經曆了三次失敗的婚姻,有兩個孩子,至今依然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徘徊,不知道該何去何從……
和許許多多的女孩子一樣我也曾做過絢麗多彩的夢,也曾憧憬過美好的未來,但往往事與願違,我想有個平靜而溫暖的家的願望恐怕這輩子都很難實現了,也許上天是故意和我開玩笑,讓我這個愛家顧家的女人卻和“家”這個美麗而溫馨的字眼一次次擦肩而過……
我的第一次婚姻是在1990年,那年我19歲,經人介紹認識了小我兩歲的東。當時我們那有一個不成文的規矩,隻要是家庭條件好一些的男孩一般在二十歲左右的時候都要定親,所以我們那多部分夫妻都是男小女大。雖然感覺很别扭,但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我也無力抗拒,東是家裡的獨子。家庭條件算是我們那非常好的了,我們相識以後他一直和父親一起在外地開車,很少回家,因此我們見面的機會也很少,加上當時在農村還比較傳統保守,所以我們在四年後步入婚姻才勉強敢拉拉手。我們剛結完婚的時候,他家的車在他父親出車時被盜,突然沒有了生活來源,生活相對來說過得拮據一些,其實窮富對我來說都無所謂,隻要我們兩人的感情好。
婚後我們恩愛有加,相敬如賓,我們睡覺共用一個枕頭,甚至吃飯都用一個碗,那時他在幫别人開車,一有時間就回家陪我,從不在外耽擱。次年兒子的出生更是給我們這個家帶來了無盡的歡笑。都說有了孩子,女人的重心都會放在孩子身上,而我不是,我們依然如膠似漆,難舍難分,讓很多人都羨慕。要不是後面發生的事情,我們絕對會白頭偕老……
由于孩子無人帶,所以在孩子出生以後東一直在家幫我帶孩子,但是在孩子五個月的時候,他還是耐不住性子希望出去工作。正巧當時有一個從前和孩子爺爺關系比較好的人要賣車,于是我們就辦理貸款買下了那輛車,讓我沒有想到的是這個人竟然把自己的妹妹梅也一同“賣”給了東,之所以說賣是因為梅在東開車的第一天起就在東的車裡,說是才辦的駕駛證,希望在裡面實習。她比東大8歲,大家都叫她“姐姐”,但是梅一見到東就愛上了他,并不擇手段地破壞我和東的感情,甚至有的時候她故意和東打賭說“就不給她們錢,看思冰能熬多久不找你!”沒有想到東聽從了她的話,讓我一次次地在家空等着已經到了歸期卻遲遲見不到人的東。
就這樣,東開始一點點改變,最可氣的是東竟然和梅發生了關系,而且還生了一個兒子,當然這一切還都是從我一直深愛的丈夫口中得知的。那一段時間我甚至得了精神分裂症,任何事情都提不起我的興趣。在我實在無法忍受的情況下,孩子6歲那年,我和東的婚姻走到了盡頭。
離婚後我把孩子放到了娘家,為緩解離婚給我帶來的壓力,也讓自己快點忘記東,我選擇去豐縣學習理發,曆盡千辛萬苦我終于在2002年4月開了一個很小的理發店,雖然掙錢不多,但是勉強可以糊口。巧合的是在我開店的那天,接到了東在離婚後打給我的第一個電話,電話兩邊的我們都痛哭流涕,卻沒有說出任何話。其實在我離婚後,很多人都給我介紹對象,但我怕孩子受屈都一一拒絕了。
2002年底的時候,我認識了大我8歲的西,他的家庭很貧窮,甚至是吃救濟的特困戶,聽說曾經因貧窮離婚了好幾次。而我卻對他有了好感,一是因為他對我兒子的态度,再則就是因為東的條件很好卻離我和孩子而去,西雖然經濟不好,但是依靠我這個小店可以維持我們的生活。所以在非典的時候我不顧家人的反對,堅持和西舉行了簡單的結婚儀式。
說實話,婚前西真的對我兒子很好,簡直可以說是視如己出,但是婚後他就變了,真的變了。他不但好吃懶做而且吃喝嫖賭樣樣全,不但愛說髒話甚至經常偷我的錢。記得第一次到他家的時候,他家的床是用一個斷了腿的爛闆凳撐着的破床,一台壞了不能看的電視,屋頂的吊扇也不能轉,除非用鉗子擰動開關。牆皮早已脫落漏雨,根本沒法住。我們結婚後,我用我的錢讓這裡舊貌換新顔。他不但不幫忙,還大言不慚地說:“我曾經娶了5個女人,誰養不了我誰走人,誰生的孩子誰帶走,我是沒錢給撫養費!”他簡直就是一個地地道道的無賴!我們雖然生活在一起,但是一切花銷全靠我,一頓不給錢,他都不給我們吃飯。我如果哪天生意不好沒有掙到錢他就去我母親那伸手要。年邁的母親為了我的幸福就一直省吃儉用地接濟我們,本來不富裕的家庭都讓我們給拖垮了。這些不但沒有讓他感動,反而養成了他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習慣。
有段時間生意實在不好,除去房租幾乎沒有錢了,他就去老家借,沒想到錢沒有借來,反帶來很多山芋。那段時間我們幾乎都吃山芋,炒着吃,煮着吃,蒸着吃,以緻兒子到後來見到土豆都以為是又吃山芋了。我實在養不了他,也實在無法忍受他的貪婪和惰性,就再一次地選擇了離婚。
就這樣我又一次傷痕累累地住進了母親家,而西卻隔三差五地來我母親家鬧,不是下跪就是打臉,痛苦地要求和我重新開始,還說希望我再給他一次機會,他已經幫兒子交好學費,讓我們娘倆回家。母親希望我慎重考慮,而我卻實在是想有個自己的家,就跟着西回去了。
沒有想到,一切不但沒有任何變化,他竟然說他和别人打賭我一定會回來,現在我回家來了,他赢了,而且他已經定婚了,女方過不了幾天就要搬來,希望我給空出地方别打擾他的“新婚生活”。就這樣,這次不是我選擇走,而是被西無情地趕出了家門。
我已經無顔回娘家,一個人辛苦地撐着小店的經營,但是生意卻一直不景氣,隻能勉強過活。這時又有人給我介紹對象,在我還沒有從痛苦中走出來的時候,南又出現了,他是個有婦之夫,好像前生的緣分今生續一樣,見我後就對我展開了追求,剛開始我對他沒有什麼好感,因為我的家庭就是被第三者破壞的,所以我不想讓别人的家庭因為我而破碎。南似乎看透了我的心事,答應一定會給我一個名分。他要離婚娶我,給我辦理養老保險,還要把兒子接走上學。我陷入南的感情陷阱,關了店跟他來到徐州。在一起以後,他希望我能給他生一個女兒,因為他有兩個兒子,也許老天真的眷顧他,讓我懷孕了,而且做B超是個女孩。而我卻在要不要的邊緣徘徊,因為我不希望孩子生活在沒有家的環境裡。最終還是沒有禁住他的哀求,在去年生下了女兒。
沒有想到我的孩子成了人人唾棄的“私生女”,沒名分甚至到現在還沒有戶口,生完孩子以後南對我簡直是判若兩人,每次給我的生活費,怎麼花的都要我報賬,他就怕我給兒子花錢,偶爾一起和他出門,所有的花銷也要我先付出去,然後回家算賬。現在孩子都快兩歲了,卻再也沒有聽到他說出要離婚娶我的話。
我感覺整天在痛苦中生活,曾經也想過離開他,但是卻不知道沒有他的經濟支撐我和孩子要怎樣生活,而且就算把孩子給他,一個第三者生下的孩子真的能被他的妻子接受嗎?答案是否定的。看着一雙可愛的兒女,我心如刀割,為什麼上天不能給他們一個完整的家呢?
主人公這三段自述的感情其實受到傷害最大的是她的兩個無辜的孩子。當我面對許多領着孩子哭訴自己感情遭遇的傾訴者時,每次我都會輕聲地詢問他們,“孩子知道嗎?”當我們許多紅塵中人在所謂的情感漩渦中苦苦掙紮的時候,能真正想到孩子的又有多少呢?這次我同樣問了思冰這個問題,她說:“我想帶着孩子一起去死!”我驚愕了,但願她說的僅僅是氣話,因為她的小女兒才一歲七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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