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說“離婚那天比結婚那天舒服。離了婚,最好不用再提到那個人的名字,不用再見到那個人。”這人是不是很十三點?涼薄也不至于如此吧。畢竟曾經一度,和那人還是同床共枕過一段時日的。
不是的,沒有切膚之痛的人體會不到那當中的酸楚、無奈和悲涼。有道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就是這般。過往痛苦經曆最好一一忘卻,日子全新來過。
沒有任何男女會無聊到無故就離婚,其中的難言之隐,沒法也不必一一陳述,歸根結底是那句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實在念不下去了才不得不走那步棋。婚姻失敗了,并不代表當事人的人格或者處世能力有恙。能白頭偕老是福氣,但是,要知道,有時并非你付出努力,就能修得白頭偕老的。
婚姻得以維持,有太多原因。有的是雙方恩愛信任且寬容忍讓,有的是期望值低根本沒要求,有的是運氣好到剛好天生一對,還有的是根本懶得去收拾處理失敗的婚姻,索性就保留那張紙,耗着吧,各自尋找寄托,耗到老了啥欲望也沒了,也就這麼着了。
所以,我知道現在有部分人處于結婚和離婚之間那種狀态,叫不離婚,其實感情早沒了,但為着孩子,為着其他一些微妙關系比如财産的分割使得現有生活水平降低等等,于是在形式上别離了。這個過程中,小孩應該是得益者,總算有個完整的家,雖然父母的恩愛感受不到,但至少父母都在身邊,都能一起愛他。
委曲求全的偉大行為是否讓他人恻然呢?
除了結婚、離婚、不離婚三種狀态,還有一種狀态那就是不結婚了。
難怪越來越多的人獨身,還是獨身好,沒責任沒負擔,潇灑多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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