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男人可以在妻子之外納妾,妾的地位極其低下,然而她們有一項權利,否則必受譴責。
在古代,男人可以在妻子之外納妾,妾的地位極其低下,然而她們有一項權利,否則必受譴責。 妾的地位極其低下 在古代的家庭中,雖然妻與妾的職責都是侍奉丈夫治内管家以及生兒育女,而且,妾對于家主來說近似奴隸,但是,對于婢女和仆人來說,妾應該是主子。然而,妾在家庭中的權利卻是很受限制,十分卑微的。 首先,妾不能參加家族的祭祀,妾被排除在家庭之外。妾的親屬根本不能列入丈夫家的姻親之内,就連妾所生的子女(即庶出),也必須認正式妻子為“嫡母”,而生身母親卻隻能為“庶母”。這樣,妾所生的子女是少爺、小姐,而妾的身份是奴隸;妾稱自己的子女為少爺、小姐,她的親生子女隻呼其為“姨娘”。 如《紅樓夢》中,賈政之妾趙姨娘,不但合府上下主子都看不起,就連稍有臉面的丫環婢女也不把她放在眼裡。趙姨娘的親生女兒探春并不認她為母親,也不認生母的弟弟為舅舅,她隻認賈政的正妻王夫人為母親。母女應有的生身血緣關系在宗法制的道德規範下成為主奴關系了。對于妾來說,隻能把自己看作是代替正妻生育的人。由于嫡庶之分甚嚴,妾的地位低下,正妻去世後,必須再娶一個妻子,以至造成諸多弊端。 如《顔氏家訓》中說:“河北鄙于側出,不預人流,是以必須重娶,至于三四,母年有少于子者。後母之弟與前婦之兄,衣服飲食爰及婚宦,至于士庶貴賤之隔,俗以為常。身沒之後,辭訟盈公門,謗辱彰道路。子誣母為妾,弟黜兄為傭,播揚先人之辭迹,暴露祖考之長短,以求直己者,往往有之。” 此外,在與丈夫的關系中,如果說“夫為妻綱”,夫妻之間本來就不平等,那麼,妾與丈夫的關系就更加不平等了。對于妾,丈夫可随意處置,或打罵,或遣逐,甚至把妾殺了,《唐律》、《宋律》也隻是處以流刑。《清律》處罰更輕,隻是“杖一百,徒三年”。但如果妾打罵丈夫,則處罰得比妻打罵丈夫嚴得多,“罵夫,杖八十”。如果打夫,“不問有傷無傷,俱徒一年或一年半”。 與正妻關系微妙 在家中,妻可以使喚妾,打罵妾,而妾不得有侵犯妻子的行為,妾犯妻與妾犯夫同罪。因此妾在宗法制家庭中是沒有什麼權利的,名分上是主子,實際上與奴隸無異。但是,一般來說,為夫家生育過子女的,其在家庭中的身份、地位、權利往往會随之提高。此外,視門第、家主的教養等的不同,妾的權益也因之而異,往往在妻、妾與丈夫之間産生一種微妙的關系。 如《晉書》中記載了女詩人蘇蕙的生活。蘇蕙是晉代州刺史窦滔的夫人,因美貌博學,深受丈夫喜愛。但是,窦滔還寵愛一位能歌善舞的妾趙陽台。有一次,出于嫉妒,蘇蕙把這個妾痛打了一頓,并且,當丈夫調任時,她也是拒不随同前往。因此,他丈夫帶着妾去赴任了。後來,蘇蕙悔悟了,作了一首八百多字的回文詩,她把詩繡在絹上送給丈夫,于是,丈夫在她一片真情下感動了,複又和好如初。 又如明代書畫家趙孟的夫人管道升,自小受良好的文學熏陶,是一個富于獨創性的女詩人,她與丈夫志同道合,又深為朝廷的賞識,婚姻美滿,但她曾作過一首《我侬詞》,這是她因丈夫要納妾,夫婦倆發生争吵時寫的: 爾侬我侬,忒煞情多/情多處,熱似火/撚一個爾,塑一個我/将咱兩個一起打破/用水調和。 再捏一個你,再塑一個我/我泥中有爾,爾泥中有我/我與你/生同一個衾/死同一個椁。 這首詩诙諧形象,表達了她對丈夫的深情,也側面反映了她對丈夫納妾的哀怨。 丈夫不能滿足妾的性需求受譴責 由于古代娶妾的目的就是為了傳宗接代,因此,丈夫對妾負有滿足其性欲的義務,如果一個男子娶了妾,而又不能經常與她發生性關系,那麼,這個男子會受到譴責。《禮記·内則》中甚至還規定了與妻妾性交的順序和次數:“故妾雖老,年未滿五十,必與五日之禦。” 此外,還規定如果妻子不在,妾不得與丈夫通宵相守,必須在性交完畢後即離去。而丈夫的性生活義務隻有到六十歲以上才停止。 在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性關系的平衡極為重要,得寵與失寵時時會引發家庭矛盾,而對于妾來說,唯有性生活,她們是與妻子一樣享有權利的,并且,由于負有生育的職責,她們比妻子更優越,能時常與丈夫接觸共宿。然而,古代婦女整天地守在屋裡,她們的丈夫不論做官還是經商,他們幾乎整天都在外面忙于事務,能住家的機會不多,因此,妻妾們把能否得到丈夫的撫愛看成是最重要的事,為了避免由此引起的紛争,古代的許多“家訓”都作了較為詳細的規定。 如在《秘戲圖考》卷二中,記叙了一本僅剩殘章的明代家訓中有關條例: 妻妾日勞,督米監細務,首飾粉妝,弦素牙牌。以外所樂,止有房事歡心。是以世有賢主,務達其理,每禦妻妾,必候彼快…… 街東有人,少壯魁岸,而妻妾晨夕橫争不順也。街西黃發伛偻一叟,妻妾自竭以奉之,何也?謂此谙房中微旨,而彼不知也。 近聞某官納妾,堅扃重門,三日不出,妻妾反目,非也。不如節欲,姑離新近舊,每禦妻妾,令新人侍立象床。五六日如此,始禦新人。令婢妾侍側,此乃閨閣和樂之端也。 人不能無過,況婢妾乎!有過必教,不改必策,而策有度有數也。俯榻解揮,笞尻五下六下,下不過胯後,上不過尾闾是也。間有責妾,每必褪裸束縛挂柱,上鞭下捶,甚至肉爛血流,是乃害彼害我,以閨門為刑房,不可不慎也。 在這幾條家訓中,強調了女人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家裡度過的,單調乏味,因此,性生活對于她們來說是十分重要的,不比男人,還可以在外工作,交朋友。并且,強調了男人的性生活技巧遠比年輕漂亮重要,隻要性交技術出色,那麼盡管人老伛偻,卻能受到妻妾的敬重,合家和睦。此外,家訓中對新妾娶進家門,主張讓丈夫與妻、與妾性生活時讓新娶的女人在場,以打消猜疑之心。最後一條,是主張懲罰妾時,不要痛打一絲不挂的女人,而隻是适度地在不會造成重傷的部分施刑。 可見,古代對妻妾的性生活是十分重視的,把它看作調和家庭糾紛的主要問題。當然,這僅僅是一種理想或規勸而已。在幾千年曆史上,中國的家庭——自我封閉性的宗族家庭中發生的妻與妾的生活是千奇百怪的,作為中國女性的一個組成部分而生存着。直至當代,仍有以異化形态出現的小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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