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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要手機定位我 我同意嗎?

情感 更新时间:2025-08-23 14:33:34

  文/圖 記者羅雲芳 王磊 實習生 蔣峙辰

  “公司的外勤人員、車輛、貨物在什麼位置?”“今晚老公是否在他說的那個酒樓應酬?” 這些一定是老闆和老婆都想知道的。記者日前接到讀者報料稱,現在有一些公司在提供一種“定位服務”:隻要向該公司申請或注冊會員,就可以通過手機短信或上網查詢被定位者的具體位置。這讓人覺得特别沒有安全感。記者采訪了解到,雖然這些公司表示查詢定位需通過被定位者本人同意,但還是有很多市民對這種服務的合法性提出質疑:作為員工,同意讓老闆定位,就沒有一點隐私,不同意的話,說不定會飯碗不保;老婆要定位老公,老公就會很為難,同意吧,一點隐私也沒有,不同意吧,老婆肯定會更加起疑心。

  讀者報料:

  随時被定位極沒安全感

  近日,記者接到一位讀者劉先生的報料稱:他老婆的手機上最近收到了一條關于提供“手機定位服務”的短信,老婆于是咨詢了之後便注冊成了會員,并用手機短信的形式發給他,叫他确認同意被定位的服務。

  他收到短信後非常矛盾,同意讓老婆定位吧,今後可就一點隐私也沒有了,也就别想再撒半個謊(哪怕是善意的),不同意吧,老婆肯定會起疑心。在經過老婆的數次催促之後,他無奈地确認同意被定位的服務。從此之後,他感覺自己就像被老婆裝了個千裡眼在身上一樣,沒了一點自由,去什麼地方都像老婆在背後盯着一樣,而且還不知什麼時候會被老婆查,因為她可以随時登錄網站進行查詢,在網上還用地圖顯示所在街道和大樓。如果回家被問起:“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他一定會要非常精準的回答,一旦答錯,老婆就可能會産生懷疑。

  劉先生說:“自己雖然有時候也會說一些善意的謊言,比如去打牌說成在加班,但沒别的意思,就是不想讓老婆唠叨。聽說這些公司還可以提供團體服務,也就是讓單位老闆使用這種服務來定位員工,如果在公司被老闆定位,下班後被老婆定位,那種沒有一點自己的空間的日子簡直就無法過下去了。”

  記者調查:

  個人注冊無需任何手續

  根據劉先生提供的網址,記者登錄到一家名叫“位置網”的網站,根據網站的提示,記者以“遊客”身份查詢了該網站的幾位嘉賓的位置,網站上随即用地圖顯示對方所在具體位置,并進行說明。

  在該網站上,“對愛人的關心”是主打服務之一,“如果您是一位妻子,當您在家辛勤地準備好豐盛的晚餐時,您一定想知道在外上班的丈夫此時是在上班還是已在回家路上吧?……” 該網站還聲稱“為您提供多種類型的人性化手機定位短信通知功能服務:您可以通過手機立即查詢他/她的位置;也可以設定一個鬧鐘,我們會以短信方式準時通知您,他/她的位置。”此外,位置網科技還為您提供網上查詢、手機上網查詢服務。

  記者用自己的手機号進行注冊後,得到一個驗證碼,在網上再輸入這個驗證碼,就可以對别人進行定位了,這個服務可以免費使用兩天,以後每查詢成功一次收費1元。輸入目标手機号後,對方将會收到由系統發出的短信,如果回複“Y”确認,就可以查到目标手機的具體位置。

  當記者在自己手機上進行确認後,在網上查到自己當時所處的位置,顯示地點和具體位置誤差在200米以内。随後記者以用戶身份和該網站的“客服”人員進行了在線交談,對方表示提供定位服務是合法的,“因為我們這種服務是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完成的。比如您要定您朋友的位置,如果他不同意就不可以呀!”

  對于用戶提出的可能會侵害到對方隐私的問題,客服人員則不置可否。

  企業客戶:

  會有相應的權限管理

  記者登錄到一家專門為企業提供定位服務的網站,由深圳市嘉美華科技有限公司建立的“集團位置服務網”,該網站聲稱是“基于移動運營商提供的LBS(Location Based Service)平台為用戶提供目标移動終端位置查詢及管理功能的服務。”

  根據網站介紹,企業管理層可通過手機短信、上網等渠道,使用平台提供的即時位置查詢或活動軌迹追蹤等方式來獲知相關人員、車輛、貨物等的位置信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港澳台地區除外),隻要手機信号能覆蓋的地方,均可實現精确位置查詢。

  服務的開通也很簡單,集團、企業客戶隻需和該公司簽訂服務協議并交納一定的費用,就可得到客戶賬戶和管理員登錄賬号。客戶管理員可進行自己企業的部門設置、用戶管理、權限分配等操作,将需要使用系統進行位置查詢或被查詢的用戶、手機号碼等錄入系統。也可使用手機短信的方式進行位置查詢,費用将會從發起端手機扣取。

  該網站表示,為了尊重個人隐私權,被查詢的目标用戶的手機在加入系統後,會收到一條授權确認短信,提示并詢問該用戶是否願意被他人定位。用戶通過短信回複“Y”表示同意,回複“N”表示拒絕。 同時網站還有分級授權管理保障系統不被濫用。

  對于企業向社會提供定位服務是否需要監管,深圳市通信管理局的相關負責人表示,以前隻了解通信部門可以向公安部門提供用戶位置信息,對這種服務不太了解,通管局隻是管理通信企業的主要業務,對于他們的延伸業務,應該由其具體負責的部門來解釋。

  律師說法:

  “手機定位”不能侵犯隐私

  對于這些企業提供“手機定位”是否合法,廣東德納律師事務所朱運德律師表示,“手機定位”作為通訊新技術,總的來說給社會生活帶來的是積極意義,例如在物流運輸遠程管理、野外作業、旅遊、未成年孩子的監護、體弱多病老人的照顧上,确實可以提供極大便利。但是任何一項技術都具有兩面性,如果使用不當,可能會侵犯他人隐私權。因此關鍵是如何使用的問題。

  朱律師認為,在征得員工同意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基于工作管理需要,通過手機衛星定位監控了解員工所處的位置,工作狀态、工作流程等等,這是用人單位基于工作管理而獲得的知情權利,也是員工應盡的告知義務;但是用人單位不能将監控獲取的員工任何隐私信息散布,否則會給員工造成不良的後果和影響,用人單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工作時間以外,如何保護員工個人隐私,完全可以從技術層面加以解決,例如關停手機衛星定位功能等技術手段。

  關于夫妻之間互相定位,朱律師認為如果夫妻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惡感,夫妻手機互相定位則并無不當。但如果一方利用手機定位幹涉對方生活和工作,侵犯對方的隐私權,同樣是違法行為。《婚姻法》第十五條規定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産、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和幹涉。由此可見法律已經明确夫妻仍然有各自的私人空間。如果靠夫妻手機定位來維系婚姻關系,說明這樁婚姻已經亮了紅燈。

  朱律師還表示,目前科技日新月異,而我國法律規範嚴重滞後,因此迅速立法界定隐私的保護範圍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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