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想要嫁給這個男人,千萬不要輕易的和他同居。
如果你想要嫁給這個男人,千萬不要輕易的和他同居。
琳達是我在一家女性雜志社工作時的美編,她是學油畫的,曾經是美院油畫系的“美女”。我們是同事的時候,她以35歲的“高齡”還沒有覓得論嫁的男人,我們都挺替她着急的。比她小很多的弟弟、妹妹都相繼結婚生子,那時,她最惱火的就是,每到春節壓歲錢出去不少,卻一個子兒也進不來。後來,她發誓 要在36歲的生日來臨前把自己嫁出去,果然,她實現了這個誓言,在離36歲生日還有兩天的時候,與一個老實憨厚的男人舉行了婚禮。婚後馬上懷孕的琳達在家裡呆着無聊,經常打電話“騷擾”要我們去看她。
因為琳達買的新房還沒有交,她結婚後隻好跟婆婆擠在一起。見我們來看琳達,明白事理的婆婆忙上街買菜去了。臉色浮腫,頭發淩亂的琳達本來就有些不修邊幅,這一懷孕就更跟那個漂亮的新娘判若兩人了。
發現琳達老公家的經濟環境不是太好,我有些關切的同琳達聊:“琳達,咱怎麼說也是美院的高材生呵,怎麼,挑來挑去挑到36歲就這麼把自己給嫁掉了?”琳達苦笑了一聲“唉,我這叫自作自受,就這個老公還是我動了點心思才讓他下決心娶我的,我們認識三個月,嘴兒都沒親過就結婚了,沒辦法年齡不饒人呵,隻好将就着點速戰速決吧。”
琳達的老公跟她同歲,是國家機關的職員,屬于憨厚本分的那種男人。就氣質來講跟充滿了藝術細胞的畫畫出身的琳達反差挺大的。可就這樣倆個人居然會選擇閃電式婚禮,不由也讓人挺奇怪的。琳達見我們并不特别理解她的選擇,歎了一口氣,講起了她的從前:“我在美院時,因為油畫系的女孩比較少,我又各方面比較突出,因此,大家都認為我是名符其實的‘系花’。
在學校時就有男生追我,我那時滿腦子浪漫想法,總認為隻要有愛情,生活中的一切都不重要。大三的時候,我跟我們系的一個男生同居了。當時,我們在通州租了房子,每天下了課就一起回去,買菜、做飯、畫畫兒。我們倆都喜歡聽搖滾樂,因為我們租的是農民房,周圍特别空曠,因此,音響想開到多大就多大,那時候我感到幸福極了,因為我終于獲得了自由。後來,我跟男生在外同居的事兒,被我父母知道了,他們特别的傷心,總認為我大學還沒畢業就這樣做,讓他們很難接受。
我母親甚至找到了我在通州的家,把我的行李都用面的給我拉了回去。也許正是他們堅決反對和粗暴幹涉,才更加深了我的逆反心理。我不顧一切的同他們抗争,甚至跟他們聲明脫離家庭關系。父母那時很絕望,跟我斷絕了來往,我也樂得他們對我從此不管不問。那時我還不到20歲。
大四的時候,跟我同居的男生移情别戀,愛上了工藝系的一個女孩。她父親是系主任,可以在畢業時幫他留校,因此,這個男生不客氣的對我下了逐客令。正好是搞畢業創作的時候,我滿腦子都是我的作品,拎着一張沒有畫完的油畫,我就離開了那個讓我放棄了父母的家的小窩。
苦悶中我到酒吧去喝酒,認識了一家報社的攝影記者,他比我大整整10歲,是個離了婚的男人。因為他非常熱愛油畫,所以,我們很聊得來,後來,我就跟他去了他家,他在團結湖有一個小小的二居室。畢業以後,我沒有去找工作,在家裡畫一些畫兒,拿到潘家園舊貨市場上,讓别人給我代賣。開始還不錯,因為畫油畫兒的人比較少,所以,我的收入還可以。但後來畫畫兒的人多了起來,而且,價格壓得越來越低,我畫一張畫兒的時間長,又都必須用好畫布和進口顔料,因此,成本過高,漸漸的也賺不了什麼錢了。
跟這個攝影記者同居了三年後,我發現自己懷孕了,我要求他跟我結婚,把這個孩子生下來。可他說他已經在撫養跟前妻的孩子,實在沒有能力再去養一個,他勸我放棄這個孩子,因為我還年輕,将來有孩子的機會多着呢。他不肯跟我結婚,我又沒有能力自己撫養這個孩子,我隻好選擇堕胎。堕胎的時候,這個跟我同居了三年的男人隻給了我2000元錢,竟連醫院都沒有去。
在身體感到痛的時候,我想到了媽媽,想到了媽媽曾經對我說的話:你要是很容易的就對哪個男人敞開了身體的話,他一定不會很在乎你。’這時我絕望了,我覺得我錯了,是媽媽說的對,我自己不在乎自己,還有誰會在乎你?
就在我做完手術身體還沒有完全恢複時,這個男人領回一個女孩來,說是他報社的同事,他們很快就要結婚了。看得出那個女孩很單純,竟相信我是他的表妹,在他家借住這種鬼話。我幾次想要戳穿他的把戲,又覺得跟這類男人犯不上這樣無聊。
離開他之前,我問他為什麼就不可以娶我?他坦率地說:‘他從來沒想過會娶一個在酒吧裡認識的女孩,而且,我在大學時代就跟男人同居,這一點讓他很反感,他認定我不是什麼好女孩。’‘那你為什麼還要跟我在一起這麼多年?’我有些憤怒他對我不客氣的評判。‘那是因為我身邊缺少女人的慰藉,反正你也不在乎,大家在一起不就是為了消除寂寞嗎?我可從來沒有給過你什麼承諾,所以,你也不應該責怪我,既然選擇跟男人同居,你就得有這個承受的能力,大家好和好散,你也不必有什麼心理不平衡。’
離開了這個男人,我鼓足勇氣回了父母的家。也許是我太傷他們的心了,他們見我終于回來,并且還把行李卷帶了回來,什麼話也沒說,表情淡淡的,無所謂的樣子。由于家裡也是兩居室,我隻好跟妹妹擠在一個屋子裡,而弟弟隻能天天睡客廳。那時比我小兩歲的妹妹也交了男朋友,弟弟也有了女朋友,全家人都在的時候熱熱鬧鬧的,隻要我一回家他們就都該幹嗎幹嗎去了,搞得我很尴尬。由于始終跟家裡人很難溝通,我知道父母直到現在都不肯原諒我,我又一次選擇了離家出走。
那時,我在一家網絡公司打工,老闆是個海歸,他的老婆孩子都在美國,就他一個人在北京創業。是他先對我表示了好感,請我吃飯,送我花兒和禮物。說實在的我當時并不清楚他的婚姻狀況,隻是覺得也挺喜歡他的,很快,我就從家裡搬到他那兒跟他同居了。同居後不久,我接到了一個女人打來的電話,說是他的妻子,我才知道他已經結婚有了孩子。我想過要離開他,可離開他我又能到哪兒去,我開始探他的口話兒,想聽聽他跟老婆的感情怎麼樣?事實上他的婚姻早已因他的回國創業亮起了紅燈,遲遲沒離婚是因為他付不起老婆提出的巨額撫養費。
這是在我跟他同居前就發生的事兒,可是我卻理所當然的認為,他離了婚後一定會娶我,畢竟,是他先主動追求的我。在這種心态支持下,我在沒有得到他任何承諾的情況下,仍放心的跟他在一起,像妻子一樣替他打理生活起居,卻像員工一樣為他的公司做事,領他給我的薪水。
這樣一晃就是5年,他終于離了婚,但是網絡公司卻因網絡泡沫而倒閉了。很快,他貸款買下的商住兩用公寓就要被銀行收走了,他垂頭喪氣的準備回美國從頭再來。在把他喜歡的東西都送了朋友以後,隻有我他沒有表态該怎麼處置。我以為他是因為瀕臨破産而不好意思向我求婚,我跟他同居了這麼多年,我想我跟他還是有感情,這種時候,隻要他肯娶我,我是不在乎什麼錢不錢的。我一直相信,憑我們倆個人的能力,再重新努力奮鬥,生存應該沒問題。
(實習編輯:徐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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