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簡志剛與小自己17歲的鄒文靜相親後結婚,可結婚後鄒文靜并不搬過來和簡志剛一起住,嶽母跟他協議,每周允許他到嶽母家來兩次,與老婆“相好”,但是,必須付給嶽母每月300元的“床鋪費”。
和妻子同房竟要交床鋪費
端午佳節,家家戶戶合家團聚的時候,簡志剛卻孤身一人一臉落魄,他已經一個月沒有見到自己的合法妻子了。曾讓他得意的“老夫少妻”的婚姻讓他付出了巨大的代價——結婚2個月,花了近3萬元。越來越多的事讓他發覺自己的婚姻簡直就是“金錢交易”。這讓他堅定了信念:離婚!
去年12月,在熟人的安排下,天元區的簡志剛與比自己小17歲的鄒文靜相親。
“她的相貌很好!”簡志剛描述,鄒文靜大眼睛、娃娃臉,嬌小可人。從未娶妻的簡志剛心想,自己都40歲的人了,能讨到一個這麼年輕貌美的妻子,真是“撿了個寶”!
“她從不願告訴我在哪裡工作,”歡喜之餘,他心裡仍有一絲疑惑,他對女方家裡不甚了解,女方總表現得很“神秘”。
3個月後,簡志剛在媒人的帶領下到女方家下了2萬元彩禮,随後雙方到民政局正式辦理結婚手續。
“女方已有婚史……”聽到民政局工作人員的這句話,簡志剛吃了一驚,他萬萬沒有想到眼前這個才23歲的姑娘早已是“過來人”。
結婚不同居 要交“床鋪費”
“我的婚姻是名存實亡……”簡志剛點燃了一支煙,他說,結婚後兩口子一直沒有住在一起生活,老婆嫌他家沒有空調,不同意搬過來住,“可她自己家也沒有空調!”他覺得這個借口很可笑。
簡志剛猛吸了一口煙,說起自己最窩囊的事:嶽母跟他協議,每周允許他到嶽母家來兩次,與老婆“相好”,但是,必須付給嶽母每月300元的“床鋪費”。
是婚姻還是交易?
“我沒有錢用了……”簡志剛回憶,結婚後,在嶽母批準下與老婆的每一次見面,老婆都向他說了這樣一句話。多時三五百、少則一兩百。“每次都得給錢!”簡志剛覺得自己的婚姻跟某種見不得人的“交易”太相似了。
給錢購買戒指、添置家用、見面給的錢、彩禮等等,簡志剛一算,發現結婚不到2個月,他就在妻子身上花了2萬多元。“這個月她居然向我要了幾千塊錢去治性病!”這件事讓他很崩潰。
平時隻要簡志剛不主動聯系妻子,妻子從不會主動聯系他,更不用說來看望他和他的家人。5月31日,記者陪同簡志剛來到他嶽母家門口。家裡沒人,向鄰居打聽母女去向、在哪裡工作,鄰居都不知道,“跟他們家沒打過交道”。他撥打妻子的手機,在一陣忙音後也關機了……
簡志剛萬分後悔地說道,自己是中了“美人計”昏了頭,現在總算是“摸清套路”了。
簡志剛借自己的遭遇,奉勸談婚論嫁的讀者:沒有天上掉餡餅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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