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個愛我的人做愛人才會幸福嗎?
我今年27歲,正為情所困。因為我愛的人不可能跟我結婚,而愛我的人的确很适合婚姻。都說找個愛我的人做愛人才會幸福,真的嗎?
為情所困也許是種幸福,如果一個人在戀愛上太過順利難免也是一種損失。作家蕭伯納說:“世界上隻有兩種悲劇,一種是追求的東西沒有得到;另一種是追求的東西已經得到。”得不到與得到的意義有時是一樣的,讓人失去可以長久地興奮、想象、期待與自我愉悅的可能。愛情是一種白日夢,因為愛是人内心的感覺,投射到相關的人身上,我們才能知道愛是什麼。這跟照鏡子很相似,我們對自己的認知要依靠一個“客體”――鏡子。愛着的、被愛的對方正是我們的“客體”。有時我們以為被某人愛着,其實是這個人激發了我們内心的感覺。有時我們覺得自己愛着誰,也許隻是因為我們堆積了強烈的欲望與美好情緒需要有誰來承受!
愛與被愛并不那麼有确定的邊界,因為愛與欲望一樣本身是流動的,不可确定的。有時候理性幫助我們找到一種評價系統,但這些評價系統隻是把我們變得更盲目。比如一個人富有、風度翩翩、有文化并追求一個女孩,但女孩感覺與他似乎沒有什麼激情與欲望,隻有親近的感覺,理性地解釋為被愛。
而對一個粗糙、沒多少文化、也沒有什麼事業的男子,這個女孩卻有着明顯的欲望沖動,渴望不顧一切地奉獻,理性說這是愛。這個過程很值得懷疑,誰能知道對前者的感覺是否存在一種無意識壓抑,那些早年堆積的經驗素材、文化價值導向都會無意識地篡改我們的感覺。當然,我們還要考慮匹配性,渴望粗糙情感的女孩喜歡同類的男子,而成熟的男子也變得少有性攻擊性。女人的愛情有時就像一顆種子包裹在粗糙堅硬的果殼裡,需要鋒利的爪才能撕開。
解決的辦法是不妨與你愛的人談戀愛,但隻和愛你的人結婚。
為情所困也許是種幸福,如果一個人在戀愛上太過順利難免也是一種損失。愛情是一種白日夢,因為愛是人内心的感覺,投射到相關的人身上,我們才能知道愛是什麼。魚和熊掌能兼得嗎?
我34歲,和小我4歲的男友相處8年,男友學曆、家境都比我差。他可以給予我想要的永不拒絕、永遠關注的感覺,可是他不能給予我想要的“糧票和衣服”。我猶豫了……我停滞不前,可我又需要婚姻!
人們喜歡說愛是超然的至情的,生活與婚姻是現實的。這種比喻是故意對立了兩種存在。很多事物的對立隻是我們二分的思維方式造成的,古人造出矛與盾的故事,正是這種對立思維作怪。其實矛與盾是統一并彼此互補的,不像我們所處的時代有些人充滿了雙向沖突式的神經症傾向,沒有什麼什麼就重要,橫豎是不讓人開心的。沒有矛不行,沒有盾也不行。你是進攻型的人,矛堅且長,盾就要輕薄一些。如果你是防禦型的,那麼盾厚重一些,矛就要輕短,兩者是互補。誰說魚和熊掌不能兼得?誰讓它們不能兼得?白馬王子、紅帆船等都是人因為愛而内心衍生出來的完美,你的“青蛙”相對另一個人來說卻是“恐龍”。
對愛情的選擇也是對生活的選擇,你選擇一個人也就選擇了一種生活。你嫁個富人,因為物質也會給人帶來衆多的快樂,所以專注于夫妻情愛的快樂肯定會少一點。如果你嫁富人,又希望他視金錢為糞土,情愛至上,這與他做人的本質會沖突,結果是挫敗。嫁個窮人,不花錢的快樂除了電視,就是夫妻的恩愛,如果你渴望對方能給你買鑽戒來證明愛你,結果還是挫敗。記得當年下鄉,村民很節儉,不願意花錢取樂,每晚與老婆做愛,白天彼此就炫耀自己的能力。物質生活少一點,正好可以讓人們專注孩子與婚姻,很多富裕的人頓悟了金錢的誘惑,是可以潛心下來,過簡單生活,把婚姻孩子看得非常重要。不過,這樣的富人都是50歲以上的人。
8年已經不是一個很短的時間,一個抗戰都打下來了。普通婚姻到了8年都會經曆一些類似鳳凰涅的更新與激情,或者就是彼此找到情感的依托,把專注放在其他興趣上,婚姻生活儀式化,形成一種對婚姻的依賴而非對情愛的依賴,獲得穩定與歸屬感。我還不清楚你與男友的關系類型,如果隻是召之即來,揮之即去,而8年你還沒有想好該不該嫁他,那麼還是不嫁的好。讓人想到曹丞相手中的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有時候女子對一個男子不滿意,是因為她還有更好的幻想,猶豫來猶豫去,拖到自己年齡不好嫁人了,夢想沒了,就死心嫁他了。真到那個時候,男人春風得意,事業上升,恐怕想嫁他也不那麼容易。你的叙事用了“永不拒絕”,然後又是個“永遠”,這樣用詞其實是缺少對那個男人的信心。
你說“永遠”的時候,隐含的意義可能是曾有……一個女子如果确信自己心愛的男人會永遠,火海都是敢跳的。被愛與需要,彼此共生所屬,是每個靈魂的終身渴求。愛情像母親的懷抱,在這樣的懷抱裡物質是沒有那麼大的吸引力的。如果愛情還沒有那樣的境界,一點風吹草動也會各奔東西。如果你們是同居關系,那麼相處8年他還沒有征服你,也沒有努力證明自己的價值,那麼“糧票與衣服”隻是你見異思遷的一種合理化借口。你還不如勇敢地說,愛了他8年,現在累了,不再愛他,你要去尋找屬于自己的歸宿,或者描述為另一種愛情。生活永遠在作選擇,這是生命給予你的權利。這樣,你的内心可以坦誠且清明,不再陷入這種類似神經症的雙向沖突裡。
對愛情的選擇也是對生活的選擇,你選擇一個人也就選擇了一種生活。
不敢與男友親密接觸
我今年28歲,有個問題一直困擾着我,就是一旦男朋友提出跟我親熱,我就很緊張、恐懼。男朋友很疑惑,以為我不喜歡他,我們之間因此鬧過幾次别扭。我以前交過兩個男朋友,都是因為同樣的問題分手的。我到底怎麼了?
女性對親密行為或性行為的畏懼既可以是心理症結,或童年創傷後反應,也可以是一種羞恥文化内化的結果,後一種情況在中國似乎還不少。心理症結根源于當事人兒童性欲的實現和發展過程,當然也涉及原欲的強度和動力指向。人由性欲引發的體驗可能受到潛抑――快感缺失,或過度體驗――性趣區彌漫或滞留在皮膚,如皮膚撫慰的快感,自慰引發的性滿足,白日夢中想象中的激情,甚至自虐中的釋放與滿足等,都會使人排斥真正意義上的性行為,或難以建立性行為中的滿足與快感。
童年創傷後的适應不良,尤其是性虐待,人們可能會完全遺忘這樣的經曆,但殘留在軀體中的創傷體驗“碎片”會在相似情景中被喚起,引發驚恐、痛苦與焦慮,有時是一種不安全、無助的感受。當這種體驗不能被合理解釋和理解,又難以克服,當事人無意識會選擇回避性親密。除非早年的創傷記憶被處理和改譯,當事人能夠區别哪些情緒體驗是童年記憶的殘留,哪些是愛情的溫馨,坦誠地接納并願意重建感受性快感的心理能力。行為脫敏雖然可以幫助當事人接受性,但在性體驗的快感上會多少保留着壓抑。
最值得讨論的是文化内化導緻的親密恐懼。不同的文化會對性行為導向一種價值評判,東方的文化還會導向一種女性品質的審判。由于男人也同時存在于相同的文化環境中,雙方的價值系統自然會出現一緻。比如,一個女孩輕易把自己的身體給了一個相愛的男孩,那麼激情過後,短暫的溫情可能會讓男孩投入更深的感情,但很快男孩會在父母和文化影響下質疑女孩的品行,把對方看輕。性羞恥感當然也是女性性态度的枷鎖,男孩子是直視和把玩自己的生殖器長大的,所以對身體的接納遠比女孩容易。一個自己還對身體的器官存在疑惑的女子,把它袒露給一個還沒有建立足夠安全感的男士是需要極大的勇氣的。
每個年輕的女性在性成長過程中,面臨初次發生的性行為内心既充滿激動與期待,又充滿着恐懼和不安。這種體驗是再正常不過,這不屬于上面的範例。所以,在不明就裡時,解答這樣的困惑就隻有一個法則,聽憑身體的語言,如果你感覺親密需要不可克制,内心的激蕩讓你願意完全袒露自己與接納他人,順其自然去品嘗它未嘗不可,如果沒有這樣的饑渴感,再愛對方也要暫時拒絕。不要認為在戀愛中應該去接受男性,或看到性學家說該怎樣,就怎樣。事實上,不少女子身體接受了性,心理卻始終存在着一種壓抑、自責,甚至是深深的不完整感。
不要認為在戀愛中應該去接受男性,或看到性學家說該怎樣,就怎樣。事實上,不少女子身體接受了性,心理卻始終存在着一種壓抑、自責,甚至是深深的不完整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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