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保護青少年出新舉性犯罪網上遭曝光
人民網漢城9月1日電駐韓國記者王林昌報道:8月30日上午,韓國青少年保護委員會根據有關青少年性保護法律的規定,在青少年保護委員會的互聯網頁《www.youth.go.kr》、漢城政府中央大廈以及16個市、道政府的公告版上公開了169名以青少年為對象的性犯罪案犯的身份。公布的内容包括:案犯的姓名、年齡、出生年月日、職業、住址(市、郡、區)和簡單的犯罪事實。在互聯網和公告版上保留的時間分别為6個月和1個月。
這批性犯罪案犯中,有強奸者、強行猥亵者、嫖娼女青少年者和賣淫掮客。無業人員、公司職員和個體業主居多,有2名是公務員。
自在政府中央大廈正門前公告欄上張貼名單後,前來觀看的行人和正在上班的市民就絡繹不絕。他們擁在公告欄的周圍,詳細地查看這些人的身份(如圖),看是否有他們的熟人或者他自己在内。公開名單的互聯網頁《www.youth.go.kr》由于上網者爆滿,30日整天處于連接不上的狀态。無數個想核實名單的電話也打到了青少年保護委員會。一時間裡成了韓國社會上的熱門話題。
廣大市民對此表現了極大的關注,但反應不一。圍繞是否應該公開對青少年施行性犯罪的人的身份,表示贊同和反對的雙方各執一詞,甚至展開了一場争論。
某公司的一位職員權某說,對10-19歲年齡段的女性進行嫖娼十分可恥。這是一種特殊的犯罪,應該詳細地予以公開曝光。有位40多歲的主婦在看了公告之後,立刻打電話給青少年保護委員會,鼓勵他們做得好并要求采取有力的措施徹底根除這種性犯罪。
但被公開對象們卻是另一番心态。看到自己的身份被公開,有的人感到無地自容,有的人感到惶惶不安。一位涉嫌以錢為誘餌與14歲少女發生性關系而被處罰的中年男子一年多來失業在家,如今看到自己也“榜上有名”,更感到就業渺茫。也有個别人威脅青少年保護委員會,揚言要炸掉他們的辦公室。為此,青少年保護委員會要求警方加強對辦公室及政府公告欄周圍的警戒和保護,以防萬一。當事人家屬的心情就更加複雜,作母親的則生怕子女們知道自己父親的醜事不好處理今後的家庭關系,因而憂心忡忡。
青少年保護委員會的委員長金聖二在政府綜合大廈專就此事舉行記者招待會并回答了記者們的提問。他指出:“公開以青少年為對象的性犯罪案犯的身份是保護青少年和預防以青少年為對象的性犯罪的一種必要手段”,他說,“對青少年施行的性犯罪行為會給青少年帶來終生的痛苦”,“全社會應該動員起來努力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青少年保護委員會采取的此項措施當即得到了韓國絕大多數婦女的贊成和支持。韓國女性民友會代表鄭康子認為,公開這些犯罪分子身份,是一種有助于防止該地區性犯罪的發生和擴散的有力措施,她甚至希望再公開這些犯罪分子的照片和具體住址,以便加強對這些犯罪分子的監督。
盡管韓國目前有關于如何處置暴力性犯罪的法律,但人們認為處罰偏輕。近年來以未成年人為對象的性犯罪的增加,已經到了“有傷風化”的程度,不得不引起社會上的高度重視。韓國青少年保護委員會作為國務總理管轄的組織,自去年7月至12月對法院判決的以青少年為對象的300名性犯罪案犯進行了篩選,根據對案犯的量刑、被害青少年的年齡情況、犯罪方式以及案犯是否有前科等情況選出169人的名單予以公布。在被公開的這169名案犯中,有的是集體對未成年女子在汽車中進行輪奸的強奸犯,有的是對2-3歲幼女進行猥亵的成年男子和進行賣淫中介活動的女掮客,有個女掮客是開酒店的老闆,自去年7月以來,她雇傭2名16歲的女青年接待客人,并先後11次為嫖客牽線搭橋,從中漁利。
據稱,公開以青少年為對象的性犯罪案犯身份的作法已在美國、南非等國家和地區實行。在美國新澤西州實行性犯罪者釋放公告制度。一旦有以青少年為對象施行性犯罪的罪犯得到釋放,所在區警察立即向其鄰居通報;台灣地區則從1999年開始在主要地方報紙公布以未滿16歲未成年者為對象的性犯罪分子的姓名和照片。
人民網2001年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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