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訴人:珍珍(化名),女,22歲,私營業主
面前坐着的這個20歲剛出頭的女孩, 看上去乖巧可愛。一張娃娃臉,簡約的粉紅T恤,深色牛仔裙,白色帆布運動鞋,配上淺淺的黃色小碎花的卷發,在餐廳明亮玻璃的映射下顯得清新可人。
我怎麼也想不到,這樣一個臉上似乎還帶着稚氣的女孩,也依然有着無聊情感的波折。但兩個多小時的講述,她的語氣一直平靜如水,波瀾不興。
自小我就不是一個受人矚目的人,長得不漂亮,書也念得不怎麼樣,做得最久的一份工作就是在一家花店當店員。因為我唯一的優點就是不怕吃苦,不管三伏天還是雨雪天氣,送花跑得最勤快的就是我。時間就這麼平緩地向前推移着,我認為我的人生就會這麼平淡地過下去,誰知一切在兩年前的一個下午發生了奇迹般的變化。
接到鮮花的他暴跳如雷
那天下午我們花店接了個單子,要送到雲龍湖那邊,老闆派我去。當時已經是晚上8點多鐘,我就從店裡拿了一束漂亮的花,小心翼翼地捧在懷裡。到達目的地,我敲了半天門才出來個年輕男人,一副有氣無力的樣子。我趕緊把花遞上去,誰知他突然暴跳起來,發瘋般地把花扔在地上,歇斯底裡地又踩又踢,似乎還不解氣,又把花往牆上摔。
見到他的手指都被劃出血來,我吓傻了,兀自語無倫次地說:“先生你不要這樣,冷靜點……”直到這時他似乎才意識到我的存在,半晌,他說:“你把這些花原封不動地送回去,難道送束安慰的花,我就能原諒她對我們感情的背叛嗎?”我又愣了,可是他卻顯得異常堅定,硬是塞給我100元錢,然後說:“你送回去,然後再到我這裡來,告訴我她是什麼反應!”
事情至此,應該是我碰到過的最離奇的單子了,可我還是照着做了,因為我很好奇。于是,我帶着一堆殘枝敗葉外加破損不堪的包裝紙原路折回,可惜我并沒機會看到送花的那個女人。
我又緊接着轉回那個男人那裡,敲開門,支吾了半天才如實說了。他呆了半天,喃喃地不知嘀咕些什麼。因為我實在很擔心這個男人,生怕他像電視劇裡的那樣一時想不通尋了短見,因此那天我破天荒地沒回花店。我在門外等了很久,可屋内還是一點動靜都沒有。我終于忍不住又敲了門,他開門出來,見到他的那個瞬間,不知為什麼,心裡好像一塊石頭落了地;而他則吃了一驚,有些驚惶地問我要幹什麼。
我的臉一下漲得通紅,結結巴巴地說:“我怕你想不開出事……”他盯着我看了半天,這才自言自語地吐出一句:“她都不在乎我的死活了,沒想到萍水相逢的你竟然會在乎我。”出乎意料地,接着他又塞給我100元,說:“你再跑一單吧,我餓了,你去幫我買點吃的來,順便把你自己的那份也一起買了吧。”
我至今還清楚地記得,那天我買的是永禾豆漿的蝦仁馄炖。我坐在他家,額頭手心都是汗,隻記得他說他叫冠傑,在一家事業單位工作。
(看着我的眼神,珍珍連忙解釋說,“雖然當時的每個細節我都記得清清楚楚,但是别誤會哦,我當時對他隻是單純的關心,沒有其他的想法!”)
看着他安然入睡,我才放心地回去
我原以為碰到冠傑僅僅是一個意外,可也許是我當時就已經喜歡上他了吧,冠傑就此改變了我的生活軌道。那以後沒多久,有天我正在外面跑單,老闆忽然給我打電話,說有個男客戶指定要前兩天幫他送花的那個女孩子除了幫助送一束花以外麻煩幫忙再送一份禮物,費用可以加。我趕緊趕到冠傑那裡,這次他顯得很平靜,西裝革履的,顯得很帥氣。
冠傑讓我把一個大紙箱送到那個女孩子的單位,然後從房間裡面把一些信件都燒掉,說是要去上班,在我走的時候幫他把門鎖上。見他有些踉跄的樣子,我突然脫口而出:“你要去上班,那我們一起走吧!”聽了這話,冠傑用一種有些奇怪的眼神看了我半天,然後我們一起出了他家。
可是一走出門,我突然發覺自己真的很傻,因為冠傑伸手就攔了輛出租車。我隻好紅着臉“自圓其說”地嘀咕了一句:“那,我就送到這裡了。”冠傑忽然很迷人地笑了,說:“以後有時間的話就來找我吧,因為我下班後很無聊,一個人回家有點害怕,如果不怕我出事的話就來監視我。”
當時我簡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心裡也跟着擔心起來。自那以後,我每天傍晚都準時地趕到冠傑那裡,幫他一起做晚飯,晚上10點多,看着他安然入睡,我才放心地回去。
這樣的日子持續了整整3個月,每天去他家成了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偶爾白天冠傑也會給我打電話,要我陪他聊聊天,其實大部分時間都是我聽他講,當然講的最多的就是他和那個女孩子的事情。這樣一來,我免不了常挨老闆的罵。有天一個很急的單子又被我耽誤了,老闆終于忍無可忍地要我走人。可是,我一點都不在乎。
他叫我做什麼事都可以,隻要不恨我
我人生又一個轉折點也是冠傑帶來的。得知我被炒鱿魚的消息,冠傑顯得有些“不屑”,勸我索性自己開一家花店。如果不是冠傑,我是永遠都不會冒出這種念頭的。冠傑鼓勵我說,開花店并不難,隻要能找幾個勤快的店員,介紹客戶由他搞定。
就這樣,我糊裡糊塗地開了一家花店。這邊店員還沒來得及找齊,那邊冠傑已經扔給我一堆名片,說是已經幫我打過招呼了,名片上那些人所在公司以後的所有慶典、個人預訂的業務都包給了我……我就這樣當起了“光杆司令”。開始時我自己拼命跑單子,後來客戶覺得我态度好又負責,單子便慢慢多了起來,我找了幾個老實本分的女孩子,很快,花店就走上軌道并開始賺錢了。對此我特别感激冠傑,因為沒有他就根本不可能有今天的我,要不是後來發生的事情,我想,我甯願一直那樣照顧冠傑。
(“其實作為一個女孩子,與冠傑那樣頻繁地接觸,沒有一點‘想法’那是謊話。可冠傑在我心裡像神一樣,隻要他能看得起我,我就心滿意足了。可是,很多事情不知怎麼地就發生了……”珍珍有些結巴,聲音也小了下去。)
那也是一個下午,冠傑喝醉了又給我打電話。我趕去他家的時候,他已吐得滿地都是,人也倒在了地上。我把他抱上沙發,冠傑一下子摟住我……事後,冠傑足足有兩個星期沒有跟我說過一句話。我後悔極了,真的,一想到冠傑可能就此不再理我,我立刻就成了熱鍋上的螞蟻,抓狂不已。兩星期後,我做了件自己都感覺驚訝的事——那天,我把店裡所有賺的錢都拿了出來,然後帶着這些現鈔來到冠傑面前,我說:“冠傑,我本來就是什麼都沒有的人,現在我賺的錢全部交給你,你叫我做什麼事都可以,隻要你不恨我。”
我想到過離開,可是我做不到
那天,冠傑的表情很奇怪,說不出來是高興還是什麼,總之,他愣了半晌之後說:“好。”從那以後,我和冠傑就在一起了。我拼命賺錢交給冠傑,同時對他讓我做的每件事都盡心盡力,隻為了博他一笑。可是漸漸地,我越來越覺得自己并沒有以前那麼開心了——我的神經每天都繃得緊緊的,冠傑仍是喜怒無常的樣子,每次他一喝醉,就是我遭殃的時候。不管我在幹什麼,隻要冠傑一個電話我要立即趕回去,然後收拾滿屋的狼藉,同時忍受他酒後的胡言亂語。那些口無遮攔的話,不要說尊嚴了,女孩子能到我這樣,實在沒有什麼意思了。
這樣的日子過得真不是滋味,我也想到過離開,可是,我做不到!有一點我很清楚,如果此時連我都主動離開他,那他肯定又要想不開了。我直到現在都分不明白是因為擔心他出事和他在一起,還是真的因為喜歡他,有時,我甚至希望冠傑能找到一個他真正喜歡又能對他好的的女人——這可能是唯一能拯救他也拯救我的方法。
“你說我們會有結果嗎?”走前,珍珍有些迷惘地問我。我不知如何回答,做了這麼久的記錄者,還是頭一次碰到這樣離奇的故事,但我還是對他們的故事有些迷茫,因為這個故事裡面沒有令人失望的移情别戀,反目成仇,隻有兩顆深情的心,隔着時間和空間,仍然沒有改變。可是,我還是告訴她要認真考慮,牽一發而動全身,現狀也許不夠完美,隻有讓時間來慢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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