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襯衫上的口紅印
(文中人物為化名)我在未通知任何人的情況下,乘飛機趕往了廣州,隻是想給李傑一個驚喜。其實廣州與福州之間的距離并不遠,飛機飛行不過1小時05分鐘,可愛人不在身邊,對于我便是咫尺天涯。
李傑看到我的時候,驚喜異常。他是個長得不錯的男人。有着重情義的厚嘴唇和很英俊的劍眉。比我大一歲的他在廣州一家船務公司擔任CEO的職務。每天都忙碌着,不停地忙碌。這兩年,航運業越發繁榮昌盛起來,而他的錢包也随之鼓起。那天我看到的他,像朵吮吸了足夠養分而飽滿盛開的花,那樣的陽光燦爛。
久未相見的我們像兩隻抵死纏綿的魚。他把我摟進他溫暖的懷裡,我整個人都糾纏到他身下,可當我們即将把彼此推向歡愛高潮的時候,我阻止了他的推進。我說,打住!我先去洗澡!不記得在哪裡聽過這樣一句話,就請你不要讓他輕易得到你。
第二天李傑上班,我把衣櫃裡的所有衣服都拿出來曬。老大不小了,我得開始努力學習做個賢妻良母。隻是一擡頭,迎着陽光,我就看見了襯衣上的口紅印。
二、決定要找個情人
從廣州回來,我還不敢相信這樣一個事實。沾有豔麗口紅的襯衫,像一面勝利的旗幟在陽光下飄搖。
我忍不住抽了自己一個耳光,引得路人紛紛同情地看着我,結果越加證明我不是在做夢。原來兩個城市的愛情,真的不是想象的那麼簡單。4月1日,成了我刻骨銘心的日子。在臨行前,我歇斯底裡地将那些衣服都撕成了布條。李傑的電話锲而不舍地打來,我很幹脆地把手機卡退出,随手扔出了窗外。至于我租房内的固定電話,我将話筒拿起來,放在了一邊。我決定要找個情人,找一個比李傑更優秀的情人。我認定隻有這樣,才會覺得誰也不欠誰。記得張愛玲曾有一個關于愛人與情人之間的比喻,而紅玫瑰也隻是牆上的一抹蚊子血!既然男人可以,女人何嘗不可?
我選中的那個男人,和我同行,是個記者。據說他喜歡說黃色笑話,喜歡吹噓自己敢做與自己名字同樣的壯舉,他叫羅濤。在我看來像這樣一個口無遮攔,隻用下半身思考的男人,最适合做一夜情的對象。羅濤二十有六,英俊潇灑,正是大好年華。我是在一個記者聚會上認識他的。那天的他,周圍圍繞着數不清的美女蒼蠅、美女蚊子。我從十米外的方位逐步朝他靠近,像平常采訪兇案現場一樣一步步靠近,一層又一層小心地突破防線。當我出現在他面前,那份淡定,已足以讓他目瞪口呆。後來,羅濤說,我的氣質讓他有一種眩暈的感覺。
三、床上的血迹
在茶樓裡,我淡淡地審視面前的男人。羅濤說得很多,但很得體,舉止優雅,竟沒有一句暧昧的話,看來他不是大家傳說的那種,就有些後悔。但我是那種永遠不知道後退的女人,終是受不得被人背叛的惡氣,心一橫就豁出去了。好歹經過一番電影序幕一樣的前戲,我們就上樓進了房間。
房間是我開的,女人既然要變壞,就要壞得徹底,很有一種風蕭蕭兮易水寒的味道。在海藍海藍的床單上,羅濤的手在我光滑的身體上遊走。最後他說,方言,你要想清楚了,現在後悔還來得及。是真的後悔了,滿腦子都是李傑的影子,心狠狠地疼了一下。本來是要說後悔的,可聽羅濤一說,反而開不了口了。索性眼一閉,視死如歸地說,不會是你自己要後悔了吧。羅濤竟歎了一口氣,在我耳邊輕輕說,你知道嗎,我愛上你了!熱氣直往我耳朵裡鑽,癢得我心慌。我想說,不要,我後悔了。然而,一陣令人心碎的疼痛,我的淚水就下來了。看着床上的血迹,羅濤一臉驚愕。
天沒亮,我就起來了。靠着窗我點燃了一支煙。羅濤起身走近,輕撫我的長發,方言,嫁給我吧!我覺得好笑,本是一夜情的節目,竟不想衍生出了使愛情。可終究沒有笑得出來,淚水可勁地淌。羅濤從我手中拿過煙,猛吸一口,盯着我的眼睛,我知道有個李傑,難道就不能給我個機會?我冷然,如果你已經有了可口的奶酪,還會要蛋糕嗎?
羅濤頹然地低下頭,原來我在你眼裡,如此不濟?我沒有回答,也懶得回答,這個人濟還是不濟,已與我無關。從床上拿起外套,走向門口。方言,羅濤叫我,如果沒有李傑,你會嫁給我嗎?我沒有回頭,說會。
四、決定去找我的初夜男人
自從那一夜的風情之後,我再沒有見過羅濤,确切地說,是我在躲着羅濤,我不知道該如何再去面對他,還有我自己。
我知道,我在逃避,可我隻能這麼做。一旦我給自己頭腦空閑的時間,羅濤和李傑的身影就會闖進我的腦海。對于我想起羅濤,我不知道那是否可以被稱為思念。或許我确實是在想念羅濤,那是我身體給了的第一個男人。但我更會想起那個背叛了我的李傑,想起他時,我就沒辦法合起眼睛乖乖睡覺。我會一日又一日地呈現失眠狀。我發現原來我自己,遠沒有表面看過去那麼灑脫。
我常會想,如果那天我和李傑再好好地談一談,也許他會說,方言,如果你覺得寂寞,也可以和我一樣,找一個情人。每當我這麼想,我的心裡總會好受一些。每個人對自己的要求總是比别人低一些,希望李傑能夠諒解我的出軌,盡管我對他的出軌沒有那麼超脫。原來,我終究是在乎他的。
生活中每天都會發生一些無厘頭的事。像作家陀斯妥耶夫斯基說的,這是個荒誕的世界。我立在鏡子前,端詳着自己。我原本一直以為自己是很正統的女孩,然而,我竟也會有一天,去找一個男人搞“一夜情”。我照了十分鐘的鏡子,腳終于奔向門外。我做了一個決定,我決定去找羅濤,那是我的初夜男人。既然錯了,不如一錯到底。如果再回頭,豈不等于一錯再錯。
一旦有了決定,竟輕松了許多。剛到門口,手機就響了。隻聽到對方在怒吼,方言,你到哪鬼混去了,東街口發生了撞車事件,你還不給我滾過來。記者這職業就是這點不好,基本上沒有自己的私人時間。随時有狀況發生,你就得那麼翻山越嶺地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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