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性愛當做肉體交往
在一項針對美國21~29歲單身人士的調查中,研究人員試圖将各式對性的态度與行為方式分類,發現大多數人的性觀念不外乎兩種趨勢。
第一類性行為趨勢稱為交往式性愛,即一般人所理解的兩人互相吸引、建立感情,然後在戀愛的基礎上發生性關系。實行這種模式的受訪者表示,他們希望等到,對伴侶的了解足以讓他們感覺彼此不隻有肉體吸引力時,才發生性行為。
第二類普遍的性行為是消遣式性交或“上床”。這種性活動的潮流所依據的想法是,性行為也可以是單身享樂的活動,不一定要發生在戀愛之中。這類性行為不需要任何肉體關系之外的承諾,可能是一夜情或持續一陣子,甚至是朋友兼性伴侶的互惠關系,不受感情牽絆。
“性可以隻有肉體行為而沒有任何其他牽連”,這種觀念缺乏證據,不管是個人經曆調查或科學研究。事實上這兩類調查都提出實證。即使你說服自己,可以和别人上床而沒有任何意義,性行為還是會涉及交往,對男女來說都是如此。
蒂芬妮和德瑞克的故事
性永遠牽涉到交往,首要原因在于你無法将肉體與人的其他方面分開。因此身體的行為就是你的行為。性與自我密不可分,性行為發生當時不隻是肉體有所反應。
舉個例子,女孩蒂芬妮和男孩德瑞克發展出随興的性關系。她的朋友警告她,這會招來情感的浩劫,她不認同。
她和德瑞克維持這種隻有性沒有愛的關系兩個月後,她開始注意到,德瑞克不回她電話,隻有在想要發生性關系的時候才會打給她。他在公衆場合見到她時根本不理睬她。此外,蒂芬妮想找他時,他總是沒空;不管他任何時候需要什麼,蒂芬妮總是依着他。
蒂芬妮的朋友能看透德瑞克。他們認為他隻是在利用她。蒂芬妮反駁,說她一切隻是為了性,他傷害不了她,因為她根本沒動感情。
蒂芬妮和德瑞克的性關系持續了将近一年。她總是對朋友抱怨:“為什麼他不打電話來?為什麼他就不能約我一起出去?為什麼他隻有在想要發生性關系的時候才找我?”朋友們都給她一樣的忠告:“你和德瑞克的性關系對你不隻是例行活動。其實你想要那個家夥喜歡你,因為你喜歡他。”
最後蒂芬妮和德瑞克不歡而散,不再見面。雖然事情過了兩年,但蒂芬妮談起德瑞克還是有氣,仍然怨恨他對她不注意或不感興趣。
性會增強親密的感受,不管是不是發生在有承諾的關系中。性行為無法和情感割裂開來。盡管蒂芬妮不承認,但她其實希望德瑞克給她的不隻是一夜情。
每一次他們的性關系都促使她更依賴德瑞克、更渴望親近,但她知道不能讓他在性行為之外多付出什麼。這讓她感覺困惑、挫折又容易受傷害。這就是為什麼他在社交場合上看到她卻不理睬的時候,蒂芬妮會心煩意亂。
婚前性伴侶危及婚姻
在談戀愛時性伴侶越多,婚後越不可能保持忠實。美國西華盛頓大學的傑・提契曼(JayTeachman),針對在1979~1995年結婚的6500多名婦女進行研究,發現婚前性伴侶的人數和離婚率的相關性不容置疑。和結婚對象以外的伴侶發生性關系會大幅提高離婚的可能性。實際上,拿性行為和同居相比,性行為對未來婚姻似乎有更大的影響。
性伴侶越多,對配偶忠實的能力越低。好幾項歐美地區的研究得出這一結論,有一項調查訪問了4個國家的3000多名男性,發現他們談戀愛時的性伴侶越多,發展婚外情的機會越大。其他歐美地區的研究也發現類似的結果,而且不僅限于男性。
蒂芬妮和德瑞克都會辯稱,他們的性行為不會影響他們未來的婚姻。但研究提出的證據正好相反。蒂芬妮内心深處想要更多,但她刻意将性與愛分開。将性與愛分開的男人和女人建立持久凝聚力的能力都有受損的危險。因此,他們發現自己難以在婚姻中保持忠實。他們不自主地在深情承諾的婚姻之外尋求性的滿足。
所以,談戀愛時無意義的性行為讓婚姻置于險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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