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中央黨校婦女研究中心公布關于男性帶薪護理假公衆需求的調查報告,建議将男性帶薪護理假或父親假作為一項公民權利,列入《社會保險法》當中。(6月19日《新京報》) 妻子生孩子,丈夫可以休産假,這種看似奢望的權利和義務,卻是極其普遍的民衆訴求。中央黨
18日上午,中央黨校婦女研究中心公布“關于男性帶薪護理假公衆需求的調查報告”,建議将男性帶薪護理假或父親假作為一項公民權利,列入《社會保險法》當中。(6月19日《新京報》)
妻子生孩子,丈夫可以休“産假”,這種看似奢望的權利和義務,卻是極其普遍的民衆訴求。中央黨校婦女
研究中心,曾對北京、西安、鄭州、南京和揚州等地的796人進行過調查訪談,對象主要是企業職工、事業單位及政府部門工作人員。調查顯示,對“休産假也是男性權利”的說法,92.1%的人表示了肯定意見。更為現實的是,我國大部分省份已經對男性照顧生育中的妻子做出了明确的地方性政策規定,據不完全統計,有26個省、市、自治區,都設立了“男方護理假”或者“配偶護理假”。并且這種人文關懷,還有着廣泛的國際共識。舉目海外,目前在法律中明文規定男性分擔生育事務的權利和義務、用法律形式保障男性護理假或父親假的國家,已有36個。——如此民意期盼、民心所向又有實施條件和國際慣例的訴求,入法乃水到渠成瓜熟蒂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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