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應該聰明,如何經營好婚姻,我的經驗也很多。可最近這一個月,那些經驗、道理都不管用了。

我的初戀是在中學,很短暫,也就一兩個月,這些我都跟老公說過。那種情感朦朦胧胧,也沒什麼值得回憶和留戀的。
我和老公山平是在1996年通過朋友介紹相識的,那年我21歲。我們算是一見鐘情。他1。78米的個頭,是我喜歡的那種類型的男人,高個兒,雖然談不上很帥,但特别有男人味。以前家人也給安排了很多次相親,我都看不上眼,他也是。他說我們這叫緣分。
認識沒多久,我就把我們戀愛的事告訴了父母,可父母不同意,我家在縣城,他們希望我能找個當地的。其實山平家在鎮上,我們兩家離得并不遠,也就10多裡路,可父母就是說遠。
我把父母反對的原因跟山平說了。誰知第二天他就騎着一輛嶄新的摩托車來找我。我問:“你咋買摩托車了?”他說:“你父母不是嫌遠嗎?有了這個,你一個電話,我随傳随到。你說回娘家,我送你,你說來我家,我接你。開着摩托車,咱兩家也就10多分鐘的路程。”當時買個那樣的摩托車不是一句話的事,要花很多錢,可他為了我,說買就買。我被他感動了。那時我們認識還不到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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