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幹了件過火的事,我把他的寶馬車砸了!”
“我幹了件過火的事,我把他的寶馬車砸了!”
這是一個姑娘跟我說的。故事并不複雜,一個女的一直喜歡一個男的,兩人關系不錯,但非男女關系,有一天兩人酒後亂性,随後男的開始躲閃,女的開始威逼,先謊稱自己懷孕,男的無動于衷,接着有電話騷擾,男的徹底逃跑。于是她恨得牙根癢癢,把他的寶馬車砸了。
這故事沒有愛情,根本談不上有情,隻是“一個想得到人,而另一個不接受”的故事。這姑娘承認她很極端,心裡有火發洩不出去,隻能使損招兒解氣,可實際上她心裡是苦的,一直在問我“後果是不是很嚴重”,她其實在乎的是,那男的還會再和她做朋友麼?我說,不可能了。
無獨有偶,剛好另一個女子也是類似的故事,隻不過她沒那麼極端,無非是想跟一個不想結婚的男人确定戀愛關系,咄咄逼他而去。本來倆人是知己,可就因為女的太想有個家了,反而親手破壞了美好的關系。唉,把好事搞砸都歸罪于自私的“霸占欲”,愛一個人可不是這樣的。
不管什麼樣的男人,遇到這樣的女子,都毫無辦法,36計走為上策。他們能說什麼呢?我就是很佩服男人這點理性,不喜歡就是不喜歡,甯可做喪家犬也不委屈自己順了女人的意。有些女人就不行,還沒搞清楚到底是喜歡上了這個人,還是僅僅隻想有個男朋友,就一味地不達目的不罷休。其實最後傷的是自己,那個人郁悶幾天,無非是後悔錯認了某個人而已,為此受傷的女人都是自找的。
說說女人的吃虧心理吧,隻要做了同樣樂意的事,有的女人就認定自己吃虧了,一定要對方負責,可為什麼不想,那是你自己樂意的(或許還主動投懷送抱來着),人家沒拿刀逼着你做不情願的事吧?你爽了,得到了,怎麼過後就成了受害者了?他必須因此付出代價?就象開始說的那姑娘,慌稱自己懷孕了,目的就是希望男的重視起來,來點恻隐之心,你要我吧,我已經是你的人了,你必須得負責到底,不然我就恨你。這什麼邏輯呀,别說是男的了,假如一個男人以此威脅女人,我想這個女的跑得比男的還快。這是天下最蠢最讓人讨厭的心計!
任何人都有個本能反應,就是怕被人逼着走,這太被動了,太沒自尊了。你想和我戀愛,得不到就鬧就耍心眼,那也太霸道了,即使有點好感,這一招使出來,恐怕最後那點好印象也都抹了個一幹二淨。都說要抓住眼前的幸福,可這個抓法那是撓牆呢,害得自己滿手是血,對方更覺得臭烘烘,吓都吓死了。
急着找歸宿的人就是這樣,得不到就走極端,其實誰都明白,這裡看不到一點愛,都夠冷漠的。很多人戀愛都有這樣的舉動,我不管你怎麼想,反正我就是要定你了!這是多大的攻擊性啊。這樣的女子最大的問題就是怕失去,即便是一切還沒開始,那種得失心就已經很迫切了,假如那個逃跑的人置之不理的話,這相當于被忽視,怒火就是這樣來的。可否定自己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
我發現個共性,凡是在感情方面急不可耐的,基本都是父母離異的家庭,特别渴望有個家,特别期待占有一個人,歸根結底是恐懼感和不安全感造成的。或許在對那個人有好感的一刻就已經開始怕失去了,可到頭來必定是失去。
我越發的感覺離婚家庭的可怕,那些離異的父母生孩子到很利落,可因為家庭的不幸福給孩子帶來的後遺症可太難治了,基本上每個家庭有問題的成年人,心态上都有難以根除的陰影,最明顯的體現就是愛無能。
我記得有個女的跟我說,她婚姻不好,都到了離婚的邊緣了,可她還是準備生個孩子,怕日後沒人管。我聽這個就來氣,這什麼人哪,太自私了,為了自己不孤單,把痛苦強加到孩子身上?現在很多人真的不配結婚,更不配做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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