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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四大奇案

民俗 更新时间:2024-06-10 11:24:41

  張汶祥刺馬案清同治九年(1870年)七月二十六日,兩江總督馬新贻在閱兵歸途中遇人攔路鳴冤,馬氏停下正要詢問,圍觀的人群中突然躍出一人,手持一把藍汪汪的淬毒匕首向他當胸疾刺而來!随着一聲慘叫,匕首透胸而過,馬氏氣絕身亡。該犯既不抗拒,又不逃跑,從容就縛,口中不停地說:"養兵千日,用在一朝。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當,今日拼命,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這就是同治年間震驚朝野的奇案:張汶祥刺馬新贻案。刺客為什麼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行兇,手刃當朝一品大員呢?原來刺客竟然是總督的結義兄弟,他行刺總督的目的是為了給總督與他兩人的另一個結義兄弟曹二虎複仇。當年馬新贻在擔任布政使時誘奸了義弟曹二虎之妻,被發覺後又捏造"私通撚軍"的罪名,斬殺了義弟曹二虎本人。出于義憤,張汶祥挺身而出。清政府為了顧全官僚統治者的體面,最後以"海盜圖報私仇"罪将張汶祥淩遲處死,并由總督之弟馬四親自監斬。

  楊乃武與小白菜案同治十一年農曆三月,浙江餘杭縣人葛品連與新婚妻子葛畢氏租住了舉人楊乃武的房屋。葛畢氏,本名畢秀姑,很有幾分姿色,平時喜愛下穿白裙,上穿綠衫,故綽号"小白菜"。此間,葛品連在楊家打工,小白菜與楊乃武亦有接觸。葛品連對此心中不悅,曾盯梢、偷聽二人行蹤、談話。除了發現楊乃武教葛畢氏讀書識字外,并未發現奸情。别人知道後就在居裡巷間傳開,成為當地人茶餘飯後的談資。此後,葛家就張羅搬家。第二年六月,葛家搬至親屬王心培家隔壁居住。葛品連也不在楊家打工了。有一次葛品連與妻子因腌鹹菜瑣事發生争吵,動手打了小白菜。過後,小兩口恢複常态,葛品連每日照常出去打工。十月初七這日,葛品連感到身體不适,時冷時熱。初九,病情加重,醫生診斷為霍亂,下午四時左右雖經醫治但無效,死亡。葛母見死去的兒子臉色發青,疑是中毒緻死。又聯想到兒媳平時舉止輕浮,更加懷疑了。于是便以死因不明,懇求檢驗為名,請地保王淋到縣衙代為告狀。

  餘杭縣令劉錫彤接訴狀後并未立即升堂,先派人"秘密初查"。初查人回來作了彙報,自然是楊乃武與小白菜的"绯聞"貫滿了劉的耳鼓。之後,劉縣令帶領辦案人及法醫沈祥等驗屍。此時屍體已經腐敗,屍表呈青黑色,沈祥便報稱"服毒身死"。劉錫彤當場将小白菜帶回縣衙審問。小白菜大呼冤枉,但在"大刑伺候"下屈認以前曾與楊乃武通奸謀害了親夫。劉錫彤接着傳楊乃武到庭對質,楊拒不承認。後被刑訊逼供,楊乃武屈招。結案意見是:葛畢氏、楊乃武拟判為淩遲、斬首。

  清朝死刑案件是五審制。同治十三年四月,本案第五審即終審開始。審訊中,楊乃武、小白菜均推翻原供詞,所以沒能審結。光緒元年四月,皇上令刑部詳細研究案情。經刑部審查卷宗,認真研究,訊問犯人,調查證人,重新檢驗屍骨,終于查清葛品連系病死而非中毒死亡。至此,楊乃武與小白菜冤案得以平反。辦理此案的大小官員以及做違證的證人全部受到懲治。

  楊月樓誘拐卷逃案著名京劇宗師楊小樓的父親楊月樓,是"同光十三絕"之一,曾幾度到上海演出。有一位閑居上海的廣東徐姓婦女,見他人品出衆,技藝非凡,便有心将女兒許配與他,因而與之多有交往。這位婦女本是官眷,人雖半老,風韻猶存,丈夫死後擁有一大筆遺産。住滬的廣東人見她與楊月樓過往甚密,便疑心兩人有私情,覺得丢了廣東人的面子。現又聽說楊要娶她的女兒,便斷定楊企圖吞占徐姓家财,霸占母女,出于同鄉人的義憤,他們聯名訟之于官。當時的上海縣令也是廣東人,見了訴狀便怒火中燒,即刻出簽将楊月樓拘捕入獄,并以通匪和有傷風化判楊月樓死罪,适遇慈禧大赦,楊月樓逃得一命,但也已經是心灰意冷,不再登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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