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之初,盡管我不習慣婆婆近乎吝啬的節儉,但也沒有發生過矛盾。也許因為我要上班幾乎沒有時間相處的緣故。婆婆很喜歡我們都不休班,她認為上一天班就有一天的工資。
後來在我坐月子的時候,某天我聽見有人在堂屋裡問婆婆:“侄媳婦什麼時候去上班啊?”“又不給孩子喂奶,出了月子就能去上班了。”婆婆這樣回答。我很生氣。因為生氣我也懶得和婆婆解釋我歇産假其實是領工資的,滿月發汗的時候我也沒有給婆婆好臉色看。我們之間也開始有了不愉快。
兒子是喝奶粉長大的,他兩三個月的時候,婆婆就讓老公給兒子換便宜一點的奶粉喝,我咬着牙沒同意。熬過孩子出百天,我就回單位上班了,單位效益不好,沒幾個月我就被安排回家“辦公”,領很少的生活費。婆婆希望我趕快想辦法掙錢,整天念叨着,她兒子一個人養活我們三四個人多麼辛苦,我工資少了就成了吃閑飯的人,你出去好歹幹點什麼也比閑着強啊。
我不想告訴婆婆,其實我一直在托人找工作。剛生完孩子形象不佳,自己還不想湊合,也就沒有找到合适的。而我不肯告訴婆婆是因為不想向她妥協,這樣便使得我們同樣愛着的一個人夾在中間左右為難。
好在,我在家裡呆了五個月就出來上班了。與此同時,孩子在長大,用錢的地方越來越多,老家的人情往來更是不少,我漸漸理解了婆婆對錢的渴望和敬畏般的态度。我知道,婆婆要我們努力賺錢是希望我們可以有更好的生活。
雖然不喜歡婆婆的金錢觀念,但是,我已經開始接受了,盡可能地節儉。因為我知道,我們是一家人。婆媳之間也可以有愛的,那就是需要妥協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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