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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想與男友同居 母親極力反對

情感 更新时间:2024-11-26 01:52:17

  女兒提議:想和男友合租同居

  鐘女士今年48歲,在石橋鋪一家事業單位上班。女兒琦琦21歲,今年大學畢業,目前在渝北區一家金融類私企做文職,畢業後正式入職上班。

  由于單位離家太遠,鐘女士提出讓女兒去近一點的外婆家住,但女兒稱,害怕影響外公外婆日常生活,提出在單位附近租房住,鐘女士也同意了。

  一周後,琦琦給鐘女士發來信息:“一個人租房子有點貴,我想和小劉合租。”小劉是誰?小劉是琦琦的男友兼學長,兩人已戀愛三年。但鐘女士一直對小劉無感,在她眼中,女兒還小,兩人開始得太快。

  母親反對:你們名不正言不順

  聽到女兒提出和男友同居後,鐘女士大怒:“你有沒有考慮過自己的名聲?”她給女兒列舉了同居的種種弊端,但女兒都不聽。最後,鐘女士使出殺手锏,她告訴琦琦自己的擔憂:“你們還沒結婚,在一起名不正言不順,我怕你們‘生米煮成熟飯’。”琦琦一句話差點噎死她:“這你不用擔心了,我們早就‘熟’了。”

  “我差點被她這句話氣死。”鐘女士說,為了女兒和男友同居的事情,她和女兒吵了很多次,最後,女兒直接稱:“如果你覺得我們名不正言不順,那我們今年就扯證。”

  女兒不解:大不了今年就扯證

  記者緻電琦琦,琦琦告訴記者,她覺得媽媽的思想太狹隘。現在男女朋友同居很普遍,她和小劉在一起也三年了,感情很穩定,反正小劉本來就要租房子,兩人一起租,省錢又省心。“可能因為小劉家境一般,我媽不是很喜歡他。”琦琦說,不管媽媽如何決定,她都要和小劉同居,“大不了今年扯證。”

  鐘女士則表示,自己反對女兒和小劉同居,主要還是出于對女兒名聲的考慮,“不管怎麼說,她還那麼小,現在就和男友住在一起,真的太早了。以後要是分手了怎麼辦?”

  委婉表達意見 尊重孩子決定

  重慶師範大學心理學教授周小燕稱,對媽媽來說,女兒和你商量是尊重你,證明你在女兒心中是有地位的。你不同意,女兒要麼暗地同居,要麼扯證,隻會傷害母女感情,何苦和女兒鬥氣?建議:媽媽可以向女兒委婉表達意見,如:是不是太早了點?戀情也有很多變數,還是要顧及自己的名聲等等。

  溫馨提示:在同居的問題上,女生們還是需要好好的考慮清楚,否則最後吃虧的還是自己。我們需要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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