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書裡面有一類地方性記述的史志稱之為方志。
方志的起源很早,《山海經》、《禹貢》這兩部書籍大約是在春秋戰國時代寫成的,可以視為中國流傳下來的最古老的地方志。
《周官》記載“小史掌邦國之志”,《周禮·春官》記載“外史掌書外,令掌四方之志”,這是方志這種稱呼最早見于古代文獻的記載。
什麼是“志”呢?《周官》注說:“志,記也。謂若魯之《春秋》,晉之《乘》,楚之《梼杌》。”
所謂“方志”,其實就是各個地方上的史料記載。春秋戰國時代各國分立,自然而然産生了記載本國相關曆史史實的書籍。
這種方志最重要的特點是以地區為中心,專門記載某個地區的風俗、民情、物産、疆域、人口、古迹、方言等等内容。在記載這些情況的時候,又以時代先後叙述其發展變化。
這種古地志又有兩種類型,一種是有文無圖,多為地方性質的史傳記載,史記與地志雜糅;一種是文圖并茂的圖經、圖志。
自秦朝一統天下之後,随着秦漢時期大一統的中央集權政治局面出現,國家版圖日益廣袤,方志也日漸增多。
《隋書·經籍志》記載,三國時期有吳國人曾經編撰過《婁地志》。後來晉朝人摯虞撰寫《畿服經》一百七十卷,裡面記載“其州郡及縣分野、封略、事業、國邑、山陵、水泉、鄉、亭、城、道裡、土田、民物、風俗、先賢、舊好”,包羅萬象,應有盡有。
後來南齊陸澄根據一百六十家學說,編撰成《地理書》一百四十九卷(外有錄一卷)。
這是當時在地志發展基礎上所完成的近乎集大成的著作,已經具備今日地方志書的形式,可惜最後都因為戰亂失傳了。
晉朝人編撰的方志著作,流傳至今的,隻有常璩的《華陽國志》十二卷。這本書記述了從遠古到東晉永和三年(公元347年)有關巴蜀地區的相關曆史史事,分十三志,主要内容是關于當地風土人物和政治沿革的曆史。
隋朝大業年間(605年-617年),诏天下諸郡條其風俗物産地圖,故而官方組織編纂《諸郡物産土俗記》,《圖志》和《諸州圖經集》三部總共三百六十卷的浩大地志圖經。
這是中國曆史上政府編纂全國範圍的地志圖經的開端,從而推動了全國總地志的編纂。
到了唐朝時期,開始出現了總地志的代表作,集賢殿大學士李吉甫(758年―814年)編撰的《元和郡縣志》,撰寫《郡縣圖志》之所以被冠于“元和”二字就是因為元和是唐憲宗的年号。
根據《元和郡縣圖志序》的論述,這本書主要記載的是關于從京兆府到隴西道為盡頭的四十七個城鎮的地方志内容,一共四十卷。每一卷都是地圖在篇首,放在所有所叙之曆史的前面。也就是将唐憲宗元和年間十道所屬的府、州、縣的曆史、疆界、山川、戶口、貢賦、古迹諸項情況,都做了詳盡的記載。元和八年(813年)書成奏上。
宋朝時期,文章保留下來了,但是地圖圖卻在戰亂中被銷毀了,故而書名也改為《元和郡縣志》。
《元和郡縣志》在宋朝以前所有的總地志中,不但是被保留下來的最古老的一部地方志,而且也是編撰得最為完善的一部地方志。《四庫全書總目》認為這部書的體例最為完善,雖然後來者在其基礎上有所删減,有所優化,但不管如何都沒有超出這部書的體例,所以這部書對後世地方志的編纂有着極其重要深遠的作用。
到了宋朝時期,随着經濟和科學技術的發展,特别是造紙術的長足發展,地方志的編纂特别發達,編纂形式漸趨規範。
根據《宋史·藝文志》所記錄在案的,宋代地志凡百餘種,其他書目中著錄的也不少。
就全國性的總地志來說,北宋有樂史《太平寰宇記》、王存《元豐九域志》及歐陽忞《與地廣記》,南宋有王象之《與地紀勝》和祝穆《方輿勝覽》等書,蔚為大觀。
《太平寰宇記》二百卷,成書于宋太宗太平興國年間(976年―984年),主要叙述中國地理,對“四夷”也有所描述。體例略同于《元和郡縣志》,而增加了曆史人物和藝文材料等内容,以補足《元和郡縣志》體例的不足。
《元豐九域志》成書于宋神宗元豐三年(1080年),以熙甯、元豐間四京、二十三路的行政區劃為根據,記述各路的府、州、軍、監、縣的山川、道裡、戶口、鄉鎮等。至于《與地廣記》等,頗重曆史史實、人物,多受《太平寰宇記》影響。
《輿地廣記》三十八卷,成書于北宋政和年間(1111年——1118年)。叙述了曆代的政區和元豐年間的四京、二十三路的州、縣建置沿革。
《方輿勝覽》七十卷,宋理宗時成書。記述範圍局限于南渡後的境域十七路,以臨安府為首都開始記述。它記載的特點是詳于名勝古迹、詩賦序記,而略于建置沿革、疆域道裡。到了元朝時期,官方編撰了《大元大一統志》,凡千餘卷,搜羅繁博,可惜的是最後依然在戰亂中失傳。
但是後面模仿其體例編撰的有《大明一統志》,《大清一統志》。
《大清一統志》一共有三百四十二卷。乾隆八年(1743年)開始第一次修纂。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第二次重修,多達五百卷。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第三次重修,更進一步擴編,達到五百六十卷。這次重修開始于嘉慶年間,所用相關史料截止于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因此定名為《嘉慶重修一統志》,叙述了京都和二十多個統部。每個統部都繪制圖、表,有總叙。每府(或直隸廳、州)之下,分别叙述疆域、分野、建置沿革、形勢、風俗、城池、學校、戶口、田賦、稅課、官職、山川、古迹、關隘、津梁、堤堰、陵墓、祠廟、寺觀、名宦、人物、流寓、列女、仙釋、土産等二十五個方面的情況。内容豐富,體例完善,又精于考訂,是研究我國曆史地理的重要參考書。
以上都是全國性的總志。
記載某個地區曆史、地理、風土、人物的志書,稱之為方志。
宋代的方志很多,流傳至今的有二十餘種。例如範成大的《吳郡志》以及乾道、淳祐、鹹淳三朝時所撰的《臨安志》,都比較著名。宋代不但州府有志,縣、軍、監有志,甚至連鎮及重要居民點也有志。地方志的編修工作遍及全國四方,直至邊遠的州、縣。宋代以後,地方志的數目與日俱增。明清之時,大修志書,公私皆為,門類甚廣。中國的方志著作,淵源流長,浩如煙海,具有很高的史學價值。
然而曆來史學家隻是把它們收入地理類,認為隻不過可用來稽考山川形勢和風俗民情而已,一直沒有引起足夠重視。
直到清章學誠才開始為方志大聲疾呼,強調它在史學上的重要作用。
章學誠在《州縣請立志科議》一書中對方志有着重要的評價:“有天下之史,有一國之史,有一家之史,有一人之史。傳狀志述,一人之史也;家乘譜牒,一家之史也:部府縣志,一國之史也;綜紀一朝,天下之史也。”
他認為方志和國史應該是地位相同,同屬于史部的重要史書,隻是一紀地方之事,一紀國家之事,範圍有别而已。在某種意義上說,方志比正史等史書還重要。
主要原因有:
顧颉剛則認為方志史料之豐富,可靠,應有盡有,實是一座未曾開辟的原始山林,值得史學家、學者進行深入研究,找出更真實的曆史。
在古代,雖然有正史、野史、秘史和各種文人官僚書生的筆記記載,但是這些書籍基本都是關于王侯将相的記載,對民間經濟、社會、文化、風俗關注比較少,而我們很多時候不僅僅想了解上層階層的恩怨情仇和風流韻史,我們更希望了解生于斯、長于斯、死于斯的這塊屬于我們家鄉的相關曆史,而地方志能讓我們知道那些已經習以為常的風土人情、古老建築、山川街道那曾經的美好,知道我們祖祖輩輩在這裡留下的痕迹。。感受着家鄉的風土人情,摸着家鄉斑駁的古老廟宇,走在那雖然已經大變樣的街道,看着那些恒古不變的山川河流,才能讓我們跨越時空,了解自己的家鄉,了解這塊祖祖輩輩生活着的地方,這樣才能讓我們更好的了解曆史、感受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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