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情色小說的發展,發轫于古羅馬時期奧維德的《愛的藝術》。中古時期,宗教法庭對于邪說異端的審判與鎮壓不遺餘力,情色小說少有“存活”空間。直到16世紀中葉,意大利作家阿雷提諾出版了《對話錄》,情色小說才再次引起大家的關注。18世紀英國作家柯利蘭的《芬妮•喜兒》的問世,則使情色文學第一次得到社會的肯定。全書不帶一個猥亵肮髒的字眼,一時風行整個歐洲。之後,以情色為主調的作品如雨後春筍般湧現。但是,由于政治、法律與宗教等原因,情色小說在19世紀一直受到“打壓”,很多作者不得不從“地上活動”轉為“地下活動”,以佚名寫作,如着名的《我的秘密生活》等。
女性情色小說的發展
20世紀中葉,歐洲社會風氣巨變,性解放的呼聲此起彼落,文學與色情之争被搬上法庭。曆經法官、律師于法理上的認證,以及衆多專家學者從曆史、社會學、語言學、藝術創作等方面進行分析,最後達成共識,勞倫斯的《查泰萊夫人的情人》、米勒的《北回歸線》等作品,最終也有幸被解禁。這個時期,也是女性情色小說的發展期。當中最着名的女作家要數波莉娜雷•阿吉,她的代表作是1954年在巴黎出版的小說《O娘》。
情色小說不是色情小說
德國可拉出版社已連續多年出版以描寫為主的情色小說。該出版社編輯部主任布呂爾女士認為,情色小說不是色情小說,應該解釋為“帶有性感浪漫情調的愛情小說”。在這裡,核心詞彙是“愛情”,讀者在讀過一個熱戀情節後仍覺得,故事的主人公們會白頭偕老,相伴終身。
情色小說如何鑒定
對此,歐洲文學研究所約翰遜教授指出,在判斷一個作品、一段文字的時候,我們不應該僅僅看它的細節程度;不應該僅僅看它美不美、自然不自然;也需要看看它是把性行為描寫成純粹生物現象,還是描寫成社會行為。如果把性行為按照社會行為來描寫,那麼細節再多,也仍然是在情色文學的範圍内。
德國愛情小說作家協會主席科爾曼女士認為,實際上,作家們在性愛的描寫上,其場景經常被有意無意地加上了一層面紗,出版社不願過分大膽暴露。同時,書的标題也很講究,不能過分直露,否則人們不好意思買。但有評論家對情色小說嗤之以鼻,給它的擁護者們“潑冷水”,他們認為,雖說小說裡愛情的寫法不斷翻新,但總體上看,仍舊大同小異,能夠出奇制勝的隻是鳳毛麟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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