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注:方勇 李波
出版:中華書局
正名
一
後王之成名:刑名從商,爵名從周,文名從《禮》。散名之加于萬物者,則從諸夏之成俗曲期,遠方異俗之鄉則因之而為通。散名之再人者:生之所以然者謂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應,不事而自然謂之性。性之好、惡、喜、怒、哀、樂謂之情。情然而心為之擇謂之慮。心慮而能為之動謂之僞。慮積焉、能習焉而後成謂之僞。正利而為謂之事。正義而為謂之行。所以知之在人者謂之知。知有所合謂之智。智所以能之在人者謂之能。能有所合謂之能。性傷謂之病。節遇謂之命。是散名之在人者也,是後王之成名也。
譯文:後王确定名稱:刑法的名稱依據商朝,爵位的名稱依據周朝,禮儀制度的名稱依據《儀禮》。賦予萬物的各種名稱,則是依照中原各國的約定俗成,遠方習俗不同的地方則憑借這些名稱進行溝通。人本身的各種名稱:生下來就這樣的叫做天性。天性因陰陽之氣相和而産生,精神與外物接觸便相互感應,不經過人為加工自然而然的就叫做本性。本性的好、惡、喜、怒、哀、樂叫做感情。感情這樣而對他進行選擇叫做思慮。心中思慮而官能又按此去行動叫做人為。思慮積累、官能練習而後形成的叫做人為。為了正當的利益去做叫做事業。為了正義去做叫做德行。人本身具有的認識事物的能力叫做認識能力。認識與外界事物相符合叫做智慧。人本身具有的某些能力叫做本能。本能與外界事物相符合叫做才能。天性受到了傷害叫做疾病。偶然的遭遇叫做命運。這是人本身的各種名稱,是後王制定的名稱。
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實辨,道行而志通,則慎率民而一焉。故析辭擅作名以亂正名,使民疑惑,人多辨訟,則謂之大奸,其罪猶為符節、度量之罪也。故其民莫敢托為奇辭以亂正名,故其民悫,悫則易使,易使夜公。其民莫敢托為奇辭以亂正名,故壹于道法而謹于循令矣。如是,則其迹長矣。迹長功成,治之極也,是謹于守名約之功也。今聖王沒,名受慢,奇辭起,名實亂,是非之形不明,則雖守法之吏,誦數之儒,亦皆亂也。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舊名,有作于新名。然則所為有名,與所緣以同異,與制名之樞要,不可不察也。
譯文:所以王者制定名稱,名稱确定而實物就能分别了,制定名稱的基本原則實行了而思想就能溝通了,那麼就可以小心地率領民衆而統一行動了。因此玩弄奇辭、擅自制造名稱來擾亂正确的名稱,使人民疑惑,使衆人起來辯論,這就叫做最大的奸人,他的罪行就像僞造符節和度量衡一樣嚴重。所以王者的人民沒有敢假借奇辭來擾亂正确名稱的,因此他的人民就誠實,誠實就容易役使,容易役使就有功效。王者的人民沒有敢假借奇辭來擾亂正确名稱的,所以就一心實行禮法而謹慎地遵循法令了。像這樣,那麼他的事業就長久了。事業長久功成名就,這是治理國家的極緻,是嚴格地固守名稱約定的功勞。現在聖王死了,名稱的規定散漫了,奇怪的言辭興起,名稱和實物混亂,是與非的情形分不清,那麼即使維護法制的官吏,講述典章制度的儒生,也都混亂了。如果有王者興起,就一定沿循舊有的名稱,并創造一些新的名稱。既然這樣,所以要有名稱,對名稱有同有異的根據,和制定名稱的關鍵,就不能不考察了。
異形離心交喻,異物名實玄紐,貴賤不明,同異不别,如是則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廢之禍。故知者為之分别,制名以指實,上以明貴賤,下以辨同異。貴賤明,同異别,如是則志無不喻之患,事無困廢之禍,此所為有名也。
譯文:萬物形體不同,人們看法不同就要互相說明;不同的事物,如果名稱和實物混雜糾纏在一起,貴賤就不能明确,同異就不能分别,像這樣,思想就一定有表達不清的憂患,而事物一定有困頓廢棄的禍患。所以聰明的人把它們加以分别,制定名稱來指代實物,對上來表明貴賤,對下來辨别同異。貴賤明确,同異有别,像這樣,那麼思想就不會有表達不清的憂患,事物就沒有困厄廢棄的禍患,這是所以要制定名稱的原因。
然則何緣而以同異?曰:緣天官。凡同類、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故比方之疑似而通,是所以共其約名以相期也。形體、色、理以目異,聲音清濁、調竽奇聲以耳異;甘、苦、鹹、淡、辛、酸奇味以口異;香、臭、芬、郁、腥、臊、灑、酸、奇臭以鼻異;疾、養、艙、熱、滑、铍、輕、重以形體異;說、故、喜、怒、哀、樂、愛、惡、欲以心異。心有征知。征知則緣耳而知聲可也,緣目而知形可也,然而征知必将待天官之當簿其類然後可也。五官簿之而不知,心征之而無說,則人莫不然謂之不知,此所緣而以同異也。
譯文:那麼根據什麼來區分名稱的同異?回答是:根據天生的感官。凡是同一民族、具有相同感情的人,他們天生的感官對事物的感覺也相同,所以對事物摹仿的大體相似就能相互理解,這就是人們共同約定名稱來交往的原因。形體、顔色、紋理因眼睛而不同;聲音的清濁、樂曲的和諧與不和諧因耳朵而不同,甜、苦、鹹、淡、辣、酸及各種奇怪的味道因嘴巴而不同,香、臭、芬芳、腐臭、腥、臊、馬羶氣、牛羶氣及各種奇怪的味道因鼻子而不同,痛、癢、冷、熱、滑、澀、輕、重因身體而不同,高興、煩悶、喜、怒、哀、樂、愛、惡、欲因心不同。心能驗證認識。心能驗證認識就可以靠耳朵來了解聲音,靠眼睛來了解形體,然而心驗證認識一定要等到感官接觸到它們的對象然後才可以。感官接觸外物卻不認識,心驗證認識卻不能說明,人們就沒有不認為他無知的了,這是區分名稱同異的根據了。
然後随而命之:同則同之,異則異之,單足以喻則單,單不足以喻則兼,單與兼無所相避則共,雖共,不為害矣。知異實者之異名也,故使異實者莫不異名也,不可亂也,猶使異實者莫不同名也。故萬物雖衆,有時而欲遍舉之,故謂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則有共,至于無共然後止。有時而欲遍舉之,故謂之鳥獸。鳥獸也者,大别名也。推而别之,别則有别,至于無别然後止。名無固宜,約之以命實,約定俗成謂之實名。名有固善,徑易而不拂,謂之善名。物有同狀而異所者,有異狀而同所者,可别也。狀同而為異所者,雖可合,謂之二實。狀變而實無别而為異者,謂之化。有化而無别,謂之一實。此事之所以稽實定數也,此制名之樞要也。後王之成名,不可不察也。
譯文:然後随之給事物命名:相同的事物就取相同的名稱,不同的事物就取不同的名稱,單個字能夠使人明白的就用單名,單個字不能使人明白的就用複名,單名和複名不需要互相回避的就用同一個名稱,雖然用同一個名稱,也沒有什麼損害。知道不同的事物應有不同的名稱,所以使不同的事物都有不同的名稱,不能搞混亂,就像相同的事物都有相同的名稱一樣。萬物雖然衆多,有時想要全部列舉出來,因此叫它們物。“物”,是一個大的共同名稱。以此類推來确定共同名稱,共同名稱中又有共同的名稱,直到再也沒有共同的名稱為止。有時想要列舉一部分事物,所以叫它們鳥獸。“鳥獸”,是一個大的個别名稱。以此類推來确定個别名稱,個别名稱中又有個别名稱,直到再也沒有個别名稱為止。名稱沒有本來就适宜的,而是以人們的共同約定來命名的。約定而成為習俗了就叫做适宜,與約定的名稱不同就叫做不适宜。名稱沒有本來指代的固定實物,而是以人們的共同約定來命名的,約定而成為了習俗就叫做實物的名稱。名稱有本來就起得很好的,直接易懂而不悖事理,這就叫做好的名稱。有的事物有相同的形狀而有不同的實質,有的有不同的形狀而有相同的實質,這是可以區别的。形狀相同而實質不同,即使可以合用一個名稱,也叫做兩個實物。形狀變了而實質沒有區别卻成為異物的,就叫做變化。有變化而實質沒有區别,就叫做同一實物。這就是對事物考察實質确定數目的原因,這是制定名稱的關鍵。後王确定名稱,對此是不能不明察的。
“見侮不辱”,“聖人不愛己”,“殺盜非殺人也”,此惑于用名以亂名者也。驗之所以為有名而觀其孰行,則能禁之矣。“山淵平”,“情欲寡”,“刍豢不加甘,大鐘不加樂”,此惑于實以亂名者也。驗之所緣無以同異而觀其孰調,則能禁之矣。“非而谒楹有牛,馬非馬也”,此惑于用名以亂實者也。驗之名約,以其所受悖其所辭,則能禁之矣。凡邪說辟言之離正道而擅作者,無不類于三惑者矣,故明君知其分而不與辨也。
譯文:“被欺侮不是恥辱”,“聖人不愛惜自己”,“殺害盜賊并不是殺人”,這是迷惑于用名稱來擾亂名稱的說法。驗證一下所以要有名稱的原因而觀察一下哪一種行得通,就能禁止它們了。“高山和深淵一樣平”,“人們的欲望本來就很少”,“豬牛羊等肉食并不更甘美,大鐘的聲音并不使人更快樂”,這是迷惑于用實物來擾亂名稱的說法。驗證一下名稱同異的根據而觀察一下哪一種與事實相符,就能禁止它們了。“互相排斥,有互相包容有牛,馬不是馬”,這是迷惑于用名稱來擾亂實物的說法。驗證一下名稱的共同約定,用他們所贊成的來反駁他們所反對的,就能禁止它們了。凡是離開正路而擅自制作的邪說怪論,沒有不類似這三種迷惑的。所以聖明的君主知道這些分别而不與他們辯論。
夫民易一以道而不可與共故,故明君臨之以勢,道之以道,申之以命,章之以論,禁之以刑。故其民之化道也如神,辨勢惡用矣哉!今聖王沒,天下亂,奸言起,君主無勢以臨之,無刑以禁之,故辨說也。實不喻然後命,命不喻然後期,期不喻然後說,說不喻然後辨。故期、命、辨、說也者,用之大文也,而王業之始也。名聞而實喻,名之用也。累而成文,名之麗也。用、麗俱得,謂之知名。名也者,所以期累實也。辭也者,兼異實之名以論一意也,。辨說也者,不異實名以喻動靜之道也。期命也者,辨說之用也。辨說也者,心之象道也。心也者,道之工宰也。道也者,治之經理也。心合于道,說合于心,辭合于說,正名而期,質請而喻,辨異而不過,推類而不悖,聽則合文,辨則盡故。以正道而辨奸,猶引繩以持曲直。是故邪說不能亂,百家無所竄。有兼聽之明而于奮矜之容,有兼覆之厚而無伐德之色。說行則天下正,說不行則白道而冥窮,是聖人之辨說也。《詩》曰:“颙颙卬卬,如珪如璋,令聞令望。豈弟君子,四方為綱。”此之謂也。
譯文:人民容易用道來統一而不可與他們共同了解原因,所以聖明的君主用權勢來統治他們,用大道來引導他們,用命令來告誡他們,用言論來開導開導他們,用刑法來禁止他們。所以他的人民受道的感化十分神速,哪裡還用得着辯說呢!現在聖王死了,天下混亂,奸言四起,君子沒有權勢來統治他們,沒有刑法來禁止他們,所以隻好辯說了。實質弄不明白然後命名,命名不明白然後描繪形容,描繪形容不明白然後解說,解說不明白然後辯論。所以描繪、命名、辯論、解說,是實際運用中的最好形式,是成就王業的開始。聽到名稱就能了解實物,這是名稱的功用。累積連綴名稱而形成文章,這是名稱的配合。名稱的功用、配合都得當,就叫做懂得名稱。名稱,是用來約定表示各種實物的。文辭,是用不同實物的名稱來論述一個意思的。辯說,是不改變實物的名稱來說明是與非的道理的。約定命名,是用來辯說的。辯說,是心對道的認識反映。心,是道的主宰。道,是治理國家的根本法則。心符合大道,辯說符合心,文辭符合辯說,名稱正确而符合約定,根據實際而加以理解,辨别不同事物而沒有過錯,推論同類而不違事理,聽起來要合乎禮節,辯論起來要深究原因。用正确的道理辨别奸邪,就像用繩墨來衡量曲直一樣。所以邪說不能使人混亂,各派學說沒有地方躲藏。有兼聽各家的明智而沒有傲慢自大的态度,有兼容并包的寬宏大量而沒有自誇美德的神色。學說得以實行那麼那麼天下就安定,學說不能實行那麼就倡導大道而隐退,這是聖人的辯說。《詩經》中說:“态度謙恭、志氣昂揚,就像珪和璋,名聲好、聲譽旺。和樂平易的君子啊,是天下人的好榜樣。”說的就是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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