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婚姻必須要有5種心理需要
和諧婚姻必須要有5種心理需要
1、自主和表現的需要
人人都希望按自己的思想和意志辦事。這就是自主的需要。每個人都希望在别人面前表現自己,盡可能發揮自己的才能,運用自己的智慧創造出可觀的勞動成果,使自己的表現心理得到滿足。夫妻之間應常常通過語言或行為來使對方歡悅、驚奇、着迷,進而贊賞自己。
2、尊重的需要
人的自尊心從小就有,一旦受到損害,便會痛苦不已。如果受到尊重,則會感到欣慰和滿足。夫妻間的相互尊重、信賴,是深化愛情和事業成功的基本保證。任何訓斥或輕視貶低愛人的做法都會損害對方的自尊心。
3、交往的需要
社會是人生活樂趣的源泉。那種不準愛人與他人交往的做法,不但不能保證愛情的專一,還會破壞對方的心理平衡,對家庭生活感到厭倦,對愛人産生反感,其結果隻能使婚姻破裂。
4、宣洩的需要
愛人心裡不痛快時,總想找人訴說一番,一吐為快。這種宣洩的對象當然是自己的愛人,夫妻均以對方為宣洩的最佳對象。因此任何一方都不應責備對方心胸狹窄,或嫌對方唠叨。而應主動接受對方的宣洩,并進一步勸慰、疏導,排解其内心的痛苦,使對方從内心矛盾中解脫出來,建立新的心理平衡。這樣内心的痛苦便會煙消雲散,夫妻感情也會進一步得到加強。
5、愛好和感情的需要
每個人的愛好不同,應盡可能滿足對方的心理需求并為對方提供方便。感情的需要以愛為中心,持久的愛會使對方得到最大的心理滿足。否則,失落感便會油然而生,不滿、煩惱、怨恨也會接踵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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