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作為外來宗教文化,在我國從古至今都是枝葉遍地,從古時的幾次滅佛運動到現在的和尚開豪車,可以說佛教商業化是很久之前就開始了的,但是還是有那麼一部分苦修和尚在堅持着。
作為我國的本土宗教——道教,一直以來風評都很好,但是近幾年開始,有些地方也開始淪陷了,逐漸的商業化,道士騙人錢财等等。
那麼就來看看宗教商業化的十宗罪吧。
第一罪:佛教道教活動場所私有化。
佛教道教活動場所必須堅持非營利性質。任何佛教道教場所都不能由組織或個人來進行投資或承包經營。但是有些人和有些村,自己建個寺廟大肆斂财。
第二罪:佛門聖地和旅遊景區區分不清。
我國有大量旅遊景區以佛教道教活動場為主要的遊覽内容,一些景區對佛教道教活動場所收取高價門票,也會借助佛教道教名義開展活動、謀取利益。包括景區和寺廟聯合借教斂财。
第三罪:亂建佛像。
這一點主要體現在房地産,為了把房子賣得更貴,更多,在小區建造佛像,但是建成的佛像千奇百怪,有梳着大背頭的,穿着汗衫的。
第四罪:燒高香,燒頭炷香
節假日去寺廟燒香的比比皆是,這就讓香的價格一漲再漲,更有甚者為了頭炷香花去幾十萬的巨款。
第五罪:胡亂放生
許多佛教、道教信徒熱衷參與放生活動,但對環境保護卻缺乏概念,出現違反法律法規、破壞生态環境、危害人身安全的放生行為。由于這方面的知識缺乏,胡亂放生影響生态鍊,更有民間學習,放鳄魚放蛇危害民衆安全。還有一些就是為了表面功夫,放了又撈起來,循環利用。
第六罪:網上拜佛
互聯網時代,利用網絡學習佛教、道教文化的人很多,這也讓不發分子盯上了,借助網上拜佛大肆詐騙斂财。
第七罪:功德箱等于金庫
佛教道教活動場所收益應用于佛教道教活動場所的自養、與其宗旨相符的活動和公益慈善事業中。然而有時,香客們的香火錢并不由佛教道教的教職人員所支配,反而進入了景區的“小金庫”。
第八罪:宗教上市
佛教道教活動場所不可以作為企業資産打包上市或進行資本運作,但是仍有很多企業和公司想借助佛教道教之名上,打響名氣。你們可能不知道峨眉山已經上市20年了。
第九罪:五台山假廟關了又開
早在2013年,五台山“财神廟”“佛國中心”兩家非宗教活動場所就被管理部門查封。而一年之後,号稱關閉的黑寺依舊開放,隻是經營内容由“燒高香”改為“披龍袍”。
第十罪:和尚娶妻,喝酒吃肉開豪車
由于教職人員認定、證書頒發和基本信息網絡查詢等工作的疏漏,僞裝教職人員進行斂财、詐騙的“假和尚”、“假道士”防不勝防。
很多新聞都報道過這些花和尚,戒葷戒色沒有貪念這些最初級的佛教理念都不能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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