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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

旅遊 更新时间:2024-08-07 17:14:54

  綜合管廊: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納兩類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線的構築物及附屬設施。

  《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範》(GB50838-2015)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1)

  入廊管線: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2)

  比如,電纜使用周期一般為15年,鑄鐵材質的供水管線的使用時間一般為20~30年,而綜合管廊使用年限為100年。綜合考慮100年期間管道維護、更換引起的道路反複開挖的費用,管網漏損費用,長期經濟效益明顯。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幹意見》 (2016年2月)指出:

  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域新建道路必須同步建設地下綜合管廊,老城區要結合地鐵建設、河道治理、道路整治、舊城更新、棚戶區改造等,逐步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

  凡建有地下綜合管廊的區域,各類管線必須全部入廊,管廊以外區域不得新建管線。

  住建部陳政高部長 《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電視電話會議》 (2016年6月17日):

  所有管線包括煤氣、污水必須全部入廊,已經開工沒有入廊的要修改設計,要想出辦法确保管線全部入廊,否則不予驗收。正在設計,沒有施工的必須把這兩項加進去,否則不能開工建設。

  《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推進政策性金融支持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通知》(2015年11月)

  《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家開發銀行關于推進開放性金融支持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通知》(2015年11月)

  《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實行有償使用制度的指導意見》(2015年11月)

  明确: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各入廊管線單位應向管廊建設運營單位支付管廊有償使用費用。

  加強金融支持,提供中長期貸款;專項金融債支持,補足項目資本金補足部分。

  綜合管廊本體的組成: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3)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4)

  消防系統,通風系統,供電與照明系統,監控及報警系統,排水系統,标識系統。

  主體工程:

  綜合管廊斷面: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5)

  斷面形式: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6)

  節點工程:

  交叉口節點: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7)

  人員出入口: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8)

  吊裝口:用于将各種管道和設備吊入綜合管廊内而在管廊上開設的直通地面的孔洞。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9)

  通風口:為滿足綜合管廊内部空氣質量及消防救援等要求而開設的洞口。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10)

  管線分支口:管廊内部管線和外部垂直方向管線相銜接的部位。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11)

  端部井:設置于綜合管廊端頭,供管廊内管線與直埋管線聯通。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12)

  分變電所:為滿足綜合管廊内部動力照明及臨近路段路燈交安等負荷用電需求而設立。分變電所主要設備包括變壓器、低壓櫃等。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13)

  組合節點: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14)

  減少管廊對外口部的數量,便于管理,利于景觀效果;

  減少非标準段長度,利于管廊标準段采用預制拼裝工藝。

  附屬工程:

  消防系統:自動滅火系統 滅火器材。

  設置部位:電力電纜單類管線艙室;設置有電力電纜的綜合管線艙室;管廊附屬配電間。

  系統類型:熱氣溶膠氣體滅火系統;超細幹粉滅火系統;細水霧滅火系統;IG 541氣體滅火系統;二氧化碳氣體滅火系統;七氟丙烷氣體滅火系統。

  通風系統: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15)

  供電與照明系統:

  1.二級負荷(消防負荷):

  應急照明、燃氣艙事故風機、燃氣艙緊急切斷閥(預留)、火災報警設備、逃生口液壓電力井蓋。

  2.三級負荷(非消防負荷):

  一般照明、一般通風機、排水泵、檢修插座箱、非逃生口液壓電力井蓋。

  3.各級配電系統典型架構: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16)

  監控與報警系統:

  各子系統架構:闡述管廊監控與報警系統各子系統典型系統架構及原理圖。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17)

  排水系統: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18)

  标識系統: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19)

  綜合管廊施工:

  常規的管廊施工流程: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20)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21)

  現澆施工工藝: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22)

  預制拼裝施工技術:

  部分或全部采用預制混凝土構件裝配而成綜合管廊結構。

  

  特點:結構最穩定、防水防滲性能最優、施工速度最快。

  預制拼裝工藝: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24)

  預制拼裝施工流程:

  

  防水施工:

  管廊主要防水卷材種類:高聚物改性瀝青卷材(SBS),自粘聚合物改性瀝青卷材,高分子(HDPE)自粘膠膜防水卷材,高分子TPO自粘防水卷材。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26)

  管廊機電安裝:

  管廊土建施工完成後,需進行内部支架橋架、供電、照明、自控、監控報警、消防、通風、排水等設備和設施的安裝。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27)

  入廊管線的安裝與敷設:

  管廊内管線的安裝與敷設也是管廊施工的組成部分。除滿足管廊規範外,管線施工還需滿足各類專業管線的專項設計要求及相關管線施工驗收規範。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28)

  系統調試:

  綜合管廊在施工基本完成後需對整套管廊運行、自控、報警等系統和設備進行試運行,通過調試以滿足管廊正常運維的要求。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29)

  綜合管廊給排水設計要點:

  入廊管線對橫斷面的影響: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30)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31)

  給水管、再生水管、電力電纜、通信光(電)纜可納入綜合管廊;雨水、污水等重力流管和燃氣管結合實際情況、地形等分析是否納入綜合管廊。

  同時,應考慮在綜合管廊内預留各管線備用空間,應對城市發展需求。

  綜合管廊供水與排水設計:

  給排水專業設計規範及采用的标準:

  1、《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範》GB50838-2015

  2、《室外給水設計規範》GB50013-2006

  3、《室外排水設計規範》GB50014-2006(2016年版)

  4、《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範》GB50015-2003(2009年版)

  5、《城市工程管線綜合規劃規範》GB50289- 2016

  6、綜合管廊開口處雨水按重現期50年設計

  7、綜合管廊排水泵綜合考慮滲漏、雨水、管道放空及事故爆管因素。

  綜合管廊排水要求:

  《電力電纜隧道設計規程》DL5484-2013

  第10.0.1條“電纜隧道的排水應滿足各項排水的要求,排放應符合國家或當地現行有關排放标準。”

  第10.0.2條“電纜隧道排水主要排除隧道的結構滲漏水、地面井蓋的雨水滲漏水及隧道内的沖洗水等。”

  第10.0.3條“電纜隧道露天出入口及敞開通風口,應計算雨水排放量,設計重現期取P=50a。”

  第10.0.4條“電纜隧道内應采取有組織的排水,隧道内縱向排水坡度不宜小于5‰,并坡向集水井。”

  第10.0.5條“電纜隧道應結合隧道工作井、通風口、出入口、隧道縱坡最低處等設置集水井,采用潛水排水泵提升至就近市政排水系統,排水泵出水管路上應設止回閥,以防止雨水倒灌。如有條件應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系統,且确保市政雨、廢水不能倒灌至隧道。”

  第10.0.6條“應采取措施防止電纜隧道内雨、廢水進入變電站。”

  第10.0.7條“集水井内潛水排水泵宜采用兩台,一用一備,必要時同時啟動。”

  第10.0.8條“排水泵集水井有效容積宜按最大一台排水泵(15~20)min流量計算。”

  第10.0.9條“排水管材宜采用鍍鋅鋼管、鋼塑複合管,螺紋或溝槽式連接。”

  第10.0.10條“排水泵的控制應符合下列規定:

  1、排水泵應設計為自灌式,一般采用自動和就地控制方式,必要時可采用遠動控制。

  2、排水泵按二級負荷供電,排雨水時按一級負荷供電。

  3、排水泵的集水井應設最高水位、啟泵及停泵水位信号,并宜設超高、超低水位信号報警功能。

  4、排水泵的工作狀态、故障狀态及集水井水位信号宜在電纜隧道中心控制室顯示。”

  《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範》GB50217-2007

  第5.5.5條“電纜構築物應實現排水暢通,且應符合下列規定:1、電纜溝、隧道的縱向排水坡度,不得小于0.5%。2、沿排水方向适當距離宜設置集水井及其洩水系統,必要時應實施機械排水。3、隧道底部沿縱向宜設置洩水邊溝。”

  (1)供水及排水量分析

  其雨水量按當地50年一遇的暴雨強度計算。

  綜合管廊内部敷設有電力電纜、通信線纜、給排水管線、熱力管線、燃氣管線等市政管線。其中供水管線、熱力管線(熱水)内輸送有液體,其餘管道内沒有液體輸送。

  根據對綜合管廊結構及設施的分析,引起管廊内積水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幾種:

  1)綜合管廊開口處進水;

  2)綜合管廊結構縫處滲漏水;

  3)綜合管廊接出口滲漏水;

  4)綜合管廊内沖洗排水;

  5)檢修放空排水;

  6)供水管道接口的滲漏水;

  7)供水管道事故爆管排水;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32)

  1)綜合管廊開口處進水;

  包括吊裝口、通風口、人員逃生口等,其中吊裝口尺寸最大,如:吊裝口7m×3m。按當地暴雨強度公式計算: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33)

  依據電力電纜隧道設計規程第10.0.3條,重現期P=50a,t取5min,則計算得暴雨強度q=591.98L/s.ha。按吊裝口開口面積21m2計算,雨水進水流量為1.24L/s(4.48m3/h)

  2)結構縫處滲漏水:

  管廊為地下結構,為防止沉降或結構漲縮産生裂縫,一般需分縫處理,采用預制拼裝結構則縫更多。

  為防止結構縫處滲漏水,結構設計中在施工縫處設置止水鋼闆,在施工縫中埋設遇水膨脹止水條。若有雨水艙等内部盛水的艙室,還設置橡膠止水帶。

  因此,排除施工質量因素,結構縫除滲水量一般較少,在排水量計算時可以忽略不計。

  某工程主體結構防水等級為二級:結構不允許滲漏水,表面可有少量濕漬。總濕漬面積不應大于總防水面積(包括頂闆、牆面、地面)的2/1000;任意100m²防水面積上的濕漬不超過3處,單個濕漬的最大面積不大于0.2m²。同時還要求平均滲水量不大于0.05L/(m²·d),任意100m²防水面積上的滲水量不大于0.15L/(m²·d)

  3)綜合管廊接出口滲漏水:

  綜合管廊各管線接出口為市政管道的出入預埋有套管。管道穿過時,在管道與套管間填充止水材料,對于電纜等纜線則采用專用的電纜光纜标準橡塑預埋件封堵。通過管廊接出口的滲漏水量較少,在排水量計算時可以忽略不計。

  4)綜合管廊内沖洗水量=綜合管廊供水量

  為保持綜合管廊内部環境衛生,宜定期對綜合管廊内部進行沖洗。

  參照道路澆灑水量标準2.0~3.0L/m2•d,按通車的水電艙寬度4.5m、一個防火分區200m計算,一次沖洗最大水量2.7m3。

  5)檢修放空排水

  供水管道第一次運行前、長期停水後恢複供水前需要沖洗消毒,投運前這些消毒的水需要排放,管道檢修前也需要将管道内的水進行排放。根據管廊設置高程,管廊内的供水管道處于管道系統的局部低點,管道放空水需排入管廊内後才能排除。

  根據管道維修需要,綜合管廊内約1km設置1個檢修閥門,該閥門可以遠程控制啟閉,也可就地手動/電動啟閉。

  例:管廊内最大口徑管道DN1000,兩隻檢修閥門間水量為785m3,按管道放空時間3h計算,每小時放空水量約260m3。按1km内設置5個防火分區考慮,每個防火分區内排水量為52m3/h。

  6)供水管道接口滲漏水

  供水管道接口滲漏水主要包括管道閥門連接法蘭、管道卡箍接口及閥門本體漏水,一般管道接口不允許出現滲漏水,因此管道接口滲漏水在排水量計算時可以忽略不計。

  7)供水管道事故爆管排水

  供水管道事故爆管是由于管道安裝質量不良,在管道壓力突變(水錘)情況下産生破裂,造成水量大量湧出。

  V點爆管後的最不利情況,按照短管出流計算: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34)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35)

  式中:QV—爆管節點V的流量值,m3/s;

  Pv—節點V的自由水壓,單位m;

  A—爆管管段的截面積,m2;

  μ—将爆管按照短管出流計算處理時的流量系數,通常取0.82;

  ϕ—反應發生爆管的(嚴重性)程度系數。(一般取值在0-2之間,0為正常未發生報關時的情況,2為爆管後全部斷開的情況,一般爆管事故躲在0.1-0.5之間,也就是過水斷面為管段面積的10%-50%。

  7)供水管道事故爆管排水

  以DN1000管徑為例,經計算,DN1000水管爆管時,爆管流量最大約2.9m3/s。

  考慮到綜合管廊内部集水坑設置液位自動控制,當潛水泵開啟仍不能阻止液位上漲時既可控制相鄰管道閥門關閉。按閥門關閉響應時間5min分析,5min的爆管出水量870m3,加上閥門區間管道洩水量785m3,爆管最大一次水量為1655m3。

  綜合管廊通風區間按3個防火分區考慮,通風區間内防火門常開,則1655m3爆管水量造成綜合管廊内三個防火分區的平均積水深度約0.6m。

  a.水電艙、高壓電力艙排水

  通過對以上需排除水量的分析,綜合管廊滲漏水量較少,排水計算時可忽略不計。其餘較大的排水量包括:

  開口雨水進水:4.48m3/h,南方存在,北方不存在,(高出地面200mm以上,避免開口範圍以外的雨水灌入)。

  管廊沖洗水:2.7m3 電艙及燃氣艙

  管道放空排水:52m3/h 水艙

  管道爆管排水:1655m3(突發事故偶然)

  (2)供水及排水量分析

  a.水電艙、高壓電力艙排水

  1)考慮到爆管後管廊内積水不嚴重,可以由檢修人員攜帶潛水泵協助排水,因此管廊内排水泵不按爆管水量選型。交叉口設置事故水池及事故泵

  2)管廊水電艙内最大的排水量為管道放空排水,為52m3/h,其餘排水量均較少。拟按水艙設置2台排水泵,單台最大能力26m3/h,正常運行時一用一備,事故時2台同時排水。

  3)集水坑一般一個防火分區内設置1處,集水坑尺寸為1500×1500×1500,應設置在防火分區内的低點,宜靠近吊裝口布置。當綜合管廊内為平坡時,通過結構内部墊層找坡滿足排水要求。

  4)集水坑内安裝液位儀,設置停泵水位、啟泵水位(開一台泵)、高水位(開兩台泵)以及超高水位(爆管報警),以适應排水要求。高壓電力艙内可安裝1台潛水泵,并設庫備泵。

  5)排水管就近接入市政雨水系統。為防止雨水倒灌,排水管上還需設置止回閥。

  b.排水溝

  綜合管廊内設2‰的橫向坡度,縱向坡度不小于2‰,地面水通過找坡形成的排水邊溝彙集到集水井,再由集水井内的潛水泵就近排入市政雨水井。

  當一個防火分區内出現多個低點時,應結合排水溝的布設進行集水井的設計,确保低點的水順利排除。當出現多個集水井時,應該根據其受水面積及分别計算,确定設備的參數。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36)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37)

  入廊管線:給水及再生水

  (1)給水管線入廊

  1)給水管線傳統的敷設方式為直埋,據統計直埋給水管道會有約20%的滲漏。将給水管道入廊有利于管道日常維護、安全運營及節約用水。給水管線入廊有利于對其進行監管保護,平穩運行。給水管線應納入綜合管廊。

  2)避免了外界因素引起的自來水爆裂,另外為管線的擴容提供了必要的彈性空間。

  3)供水管道納入綜合管廊需要解決防腐、結露等技術問題。

  4)供水管道入廊敷設後避免了土壤腐蝕,管道安全性進一步得以提高。因此,在目前建設運行的綜合管廊中,均納入了供水管道,從實際運行經驗來看十分安全。

  (2)再生水管線入廊

  1)目前許多城市已陸續開展城市再生水系統的建設,且再生水具有明顯的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是城市供水模式的發展趨勢。

  2)由于再生水管與給水管一樣,在入廊方面無技術問題,應結合用戶實際情況,工業企業發展規劃及遠期發展,廊内預留再生水管線的建設空間。

  設計依據:

  (1)《室外給水設計規範》(GB50013-2006)

  (2)《城市工程管線綜合規劃規範》(GB50289-2016)

  (3)《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

  (4)《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 50268-2008)

  (5)《給水排水工程構築物施工及驗收規範》(GBJ141-2008)

  (6)《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範》GB50335-2016

  (7)《城市城市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

  (8)《城市地下綜合管廊項目專項規劃》

  設計原則:

  (1)給水管線設計以合理利用,合理布局,近、遠期結合,合理預留為原則。

  (2)再生水管線設計以合理利用,合理布局,近、遠期結合,可持續利用,合理預留為原則。

  管材要求:

  (1)《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範GB50838-2015》第6.2.2條對給水、再生水管道管材及連接方式提出要求:“給水、再生水管道可選用鋼管、球墨鑄鐵管、塑料管等。接口宜采用剛性連接,鋼管可采用溝槽連接。”

  (2) 根據管廊内的情況,供水管道均需架空(設支墩)明敷,沒有埋地敷設時土壤摩擦力來抵消管道運行時的振動及軸向變形,因此采用剛性連接的鋼管、塑料管,能避免管道運行時由于水錘的瞬間力造成管道拉脫爆管。

  (3)為方便安裝維護,入廊管線宜選用鋼管。

  設計要求:

  (1)《室外給水設計規範GB50013-2006》對管道敷設的主要要求有:

  第7.3.1條“管道的埋設深度,應根據冰凍情況、外部荷載、管材性能、抗浮要求及與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露天管道應有調節管道伸縮設施,并設置保證管道整體穩定的措施,還應根據需要采取防凍保溫措施。”

  第7.4.4條“非整體連接管道在垂直和水平方向轉彎處、分叉處、管道端部堵頭處,以及管徑截面變化處支墩的設置,應根據管徑、轉彎角度、管道設計内水壓力和接口摩擦力,以及管道埋設處的地基和周圍土質的物理力學指标等因素計算确定。”

  第7.4.5條“輸水管渠道的始點、終點、分叉處以及穿越河道、鐵路、公路段,應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的規定設置閥(閘)門。輸水管道尚應按事故檢修的需要設置閥門。配水管網上兩個閥門之間獨立管段内消火栓的數量不宜超過5個。”

  第7.4.7條“輸水管(渠)道隆起點上應設通氣設施,管線豎向布置平緩時宜間隔1000m左右設一處通氣設施。配水管道可根據工程需要設置空氣閥。”

  第7.4.8條“輸水管(渠)道、配水管網低窪處及閥門間管段低處,可根據工程的需要設置洩(排)水閥井。洩(排)水閥的直徑,可根據放空管道中洩(排)水所需要的時間計算确定。”

  (2)根據供水管道運行要求,供水管道需要設置必要的檢修閥、排水閥、排氣設備等。

  1)從管廊運行的實際情況:由于管廊與外部連通較管道直埋不便管理,因此管道接出時,除管廊外設置閥門外,管廊内部也設置檢修閥,以便于在管廊内部發現問題時能及時從内部切斷;

  2)由于管廊遠低于外部管道,因此放空閥應設置在管道中,放空管設置應靠近集水坑,放空管嚴禁伸入集水坑内;

  3)配水管網的排氣一般利用出線管,平直管線多不單獨設置排氣閥,綜合管廊内部除管道凸起點外,不考慮在内部過多設置排氣閥,以避免管廊局部加高。

  (3)《室外給水設計規範GB50013-2006》第7.3.6條對管道與其他管線交叉時提出要求“給水管道與污水管道或輸送有毒液體管道交叉時,給水管道應敷設在上面,且不應有接口重疊;當給水管道敷設在下面時,應采用鋼管或鋼套管,鋼套管伸出交叉管的長度,每端不得小于3m,鋼套管的兩端應采用防水材料封閉。”

  (4)《城鎮供熱管網設計規範CJJ34-2010》第8.1.4條中,對熱力管與自來水管同艙敷設時提出了要求“熱力網管道可與自來水管道、電壓10kV以下的電力電纜、通信線路、壓縮空氣管道、壓力排水管道和重油管道一起敷設在綜合管溝内。在綜合管溝内,熱力網管道應高于自來水管道和重油管道,并且自來水管道應做絕熱層和防水層。”

  (5)《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範GB50838-2015》第4.3.8條“給水管道與熱力管道同側布置時,給水管道宜布置在熱力管道下方。”

  當管廊内管線較少時,供水管道可以與電力電纜、通信電纜、熱力管道同艙敷設。理論上供水管道也可與燃氣管道同艙敷設,但由于燃氣艙需按防爆設計,供水管上設置的電動控制閥若與燃氣管線同艙敷設時需采用防爆型,增加了造價及維護費用。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38)

  5、管線的支墩:固定支墩與滑動支墩相結合

  (1)固定支墩

  根據《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三冊-城鎮給水》“固定支墩的線補償器設置的相關要求,固定支墩間距宜控制65~75米之間。設置間距一般也可采用60~70m,最大間距不超過100m”,在轉彎、三通處設置固定支墩;

  (2)滑動支墩

  根據《動力管道設計手冊》-管道支吊架的跨距及荷載計算章節計算得出結果如下:

  a.按強度條件管道(D720×9,Q235-A)最大跨距為17.013米;

  (D1220×10,Q235-A)最大跨距為16.417米;

  (D1420×11,Q235-A)最大跨距為17.327米;

  b.按剛度條件管道(D720×9,Q235-A)最大跨距為23.655米;

  (D1220×10,Q235-A)最大跨距為27.539米;

  (D1420×11,Q235-A)最大跨距為30.028米;

  綜合上述計算結果,并考慮管線彎管段的長度要求,确定給水及中水管線滑動支墩間距。

  c.如滑動支墩及固定支墩布置在伸縮縫或其他障礙位置,支墩可移動1.0米。

  6、管線的附屬設施

  在管道隆起處設置排氣閥,在低凹處設置排泥閥,在每個防火分區的兩端各設置一個電動閥門(最不利在3個防火分區設置一個),其他位置設置手動閥門,另外考慮檢修閥門符合消火栓的檢修要求。

  a.蝶閥:材質為鋼制蝶閥,PN=1.0Mpa;布置于管廊内部,用于管道更換及檢修時的斷流。

  b.閘閥:材質為鋼制閘閥,PN=1.0Mpa;一處布置于給水管線出艙段管段末端,近期關閉,供水時打開。

  另一處布置于洩水三通末端,當管道需洩水作業時,将此閘閥打開,管道洩水。

  c.補償器:通用T型波紋補償器,公稱直徑為DN700、DN1200、DN1400,奧氏體不鏽鋼;

  PN=1.0Mpa,補償長度為30mm,布置于近滑動支墩側。

  d.消防水鶴:具體型号為Z45X-10Q,DN200。出水口回轉半徑:R=2.90米,出水口回轉角度為360度。考慮冬季低溫影響,立管上部井室應采用珍珠岩保溫。

  e.有壓管線在進入管廊前應該設置洩壓閥,避免超壓水錘對管道及管廊的破壞。

  為了進一步發揮綜合管廊的作用,中央及住建部要求将污水管道納入綜合管廊,但是排水管道入廊相比其他管線需要更審慎的考慮。

  排水管道納入綜合管廊的設計面臨的問題:

  排水載體輸送的形式,動力選擇,高程銜接。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39)

  幾種雨污水管道在管廊中的布置形式:

  地下綜合管廊管線設計規範(城市地下管廊及給排水設計)(40)

  (2)動力選擇

  重力流管道敷設簡單、易于檢修、無需額外動力,為國内排水管道首選的方式。規範中也推薦排水管道采用管道形式來輸水。但是重力流管道在平原地區需要設置提升泵站以減小埋深,有可能增加額外的基建費用和養護成本。

  壓力及真空輸水的排水管道在室外給排水中得到采用。真空排水管道系統具有無逸散有害氣體風險、高程要求較小等優點,但是需要安裝配套的真空泵等動力設備,系統規模受限,對接管用戶也有硬件要求。對于有條件的地區,可以考慮采用壓力和真空輸水雨、污水管道納入綜合管廊。

  (3)高程銜接

  排水管道均為重力流,需要敷設有坡道的管道來輸送排水管道,如果坡度、高程不恰當會導緻輸水不暢,這對于綜合管廊這樣的封閉環境會引起災難性的後果。因此這兩類管道對高程有嚴格的要求,而排水管道能否入廊,要視管道高程能否與管廊高程相匹配而決定。

  綜合管廊一般随地形來決定高程,而結合排水管道入廊來考慮管廊的高程,則需要因地制宜,結合當地的地質地貌和自然地形來布置。根據目前的經驗,丘陵地區的地形有起有伏,排水管道高程與管廊高程通常更容易相互匹配,因此更可能入廊。

  除此之外,有一部分綜合管廊建設在已建成地區,用戶接管需求強烈,但是已建成支管和管廊内排水管道的高程銜接需要優化,這是排水管道入廊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此外,綜合管廊布置有較多節點,大部分節點對排水管道支管來說屬于地下障礙物,這對支管接入不利。

  給水排水設計要點:

  (1)管廊供水與排水

  1)各入廊管線專項設計與管廊設計同步進行。

  2)入廊的管道應按遠期設計,并為遠景預留空間。

  3)管廊内增加地面沖洗設施,沖洗設施應增加真空破壞設施及防倒流設施。

  4)管廊内備用應急的排水設施,排出管道沖洗及事故排水。集水坑及排水設施設計應根據計算确定。

  5)綜合管廊内縱向坡度超過10%,鬥坡結束後地面排水溝應該增設跌水設施。

  6)燃氣艙的集水坑及相關設備的儀表及用電設備應該按防爆設計。

  7)與供水排水相關的數據應該傳至管廊的智慧管控平台。

  (2)管廊排水系統

  綜合管廊内宜設置自動排水系統。

  綜合管廊的排水區間應根據道路的縱坡确定,排水區間不宜大于200m。

  綜合管廊的低點應設置集水坑及自動水位排水泵。

  綜合管廊的底闆宜設置排水明溝,并應通過排水明溝将綜合管廊内積水彙入集水坑内,排水明溝的坡度不宜小于0.2%。

  綜合管廊的排水應就近接入城市排水系統,并應在排水管的上端設置逆止閥。

  燃氣管道艙應設置獨立集水坑。

  綜合管廊排出的廢水溫度不應高于 40℃。

  (3)給水、再生水管道入廊

  1)給水、再生水管線的設計應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及給水專項規劃。

  2)給水、再生水管道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标準《室外給水設計規範》GB50013的規定和《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範》GB50335的有關規定。

  3)入廊的給水、再生水管道應按遠期設計,并為遠景預留空間。

  4)給水、再生水管道宜選用鋼管、球墨鑄鐵管等金屬管材。接口宜采用剛性連接。

  5)鋼制管材及管件應考慮内外防腐措施。

  6)應進行必要的水錘分析計算,壓力輸水管應考慮水流速度急劇變化等因素産生的水錘,并對入廊管線系統采取水錘綜合防護措施。

  7)給水、再生水管道應通過應力計算來設置管道補償措施。

  8)道支撐的形式、間距、固定方式應通過計算确定,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标準《給水排水工程管道結構設計規範》GB50332的有關規定。

  9)為了保證供水安全及檢修方便,給水、再生水管道應在防火分區處設置手電兩用的電動蝶閥及壓力變送器。一旦發生洩漏,監控人員可根據壓力變送器的信息反饋,迅速判斷出洩漏點所在的艙室位置,再通過中央控制室立即關閉事故點所在艙室兩端的電動閥門。

  10)給水管道應考慮市政消防栓的給水供給,并在支管連接處設置穩定可靠的防倒流污染裝置及檢修閥門。

  11)給水、再生水管道應在每個防火分區的高處設置排氣裝置,低點設置洩水裝置。排氣裝置應設在防火分區内的最高點,應采用安全可靠的自動進排氣閥。洩水閥應設在設在防火分區内的最低點。

  12)入廊給水、再生水管線的管位設計應在符合《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範》GB50838-2015中表5.3.6及《室外給水設計規範》GB50013-2006表A.0.1及表A.0.2的基礎上同時滿足管道檢修、維護及安裝拆卸距離的要求。

  13)給水、再生水管線的設計應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及給水專項規劃的要求,在地塊、路口預留管道出線,預留管穿越道路可采用管溝、預埋套管等方式。預留管線出線管道應設置檢修閥門。

  14)給水、再生水管道在進入管廊時應在管廊外部設置閥門井。

  15)給水、再生水管道長度規格可參考管道管徑大小、當地管材生産規格等,但設計時必須與投料口的尺寸統一考慮,即投料口的尺寸應滿足單根管道的投料要求。

  16)給水、再生水管道安裝完畢後,應進行标識設計。可根據工程統一要求對管道以塗刷不同顔色予以區分,并在管道上标示管道名稱。

  17)給水、再生水壓力管道系統應進行水壓試驗。水壓試驗合格後并網運行前應進行沖洗與消毒,井檢驗水質達标後,方允許并網運行。水壓試驗應符合《給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68-2008的要求。

  18)給水、再生水管道施工及驗收應符合現行國家标準《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68-2008的規定。

  19)巡檢人員應定期對管廊内的給水、再生水管道管道進行巡查,巡查過程中若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申報,派專業給水、再生水管線檢修人員進行檢修、維護。

  20)入廊巡視及檢修維護人員應采取防護措施,并應配備防護裝備

  21)入廊給水管道及再生水管道的的運行及維護管理應符合《城鎮供水管網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程》CJJ207-2016的規定。

  22)入廊管線投入使用後,應對管線及附屬設施的運行情況定期檢測并進行安全評估,及時處理隐患。

  23)入廊管線檢修、評估及維護資料應及時整理并歸檔。

  (4)雨水及污水管渠(道)入廊

  雨水管渠、污水管道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标準《室外排水設計規範》GB 50014的有關規定。

  雨水管渠、污水管道應按規劃最高日最高時設計流量确定其斷面尺寸,并按近期流量校核流速。

  排水管渠進入綜合管廊前,應設置檢修閘門或閘槽。

  雨水、污水管道可選用鋼管、球墨鑄鐵管、塑料管等。壓力管道宜采用剛性接口,鋼管可采用溝槽式連接。

  雨水、污水管道支撐的形式、間距、固定方式應通過計算确定,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标準《給水排水工程管道結構設計規範》GB 50332的規定。

  雨水、污水管道系統應嚴格密閉。管道應進行功能性試驗,保證其嚴密性。

  雨水、污水管道的通氣裝置應直接引至綜合管廊外部安全空間,并應與周邊環境相協調。

  雨水、污水管道的檢查與清通設施應滿足管道安裝、檢修、運行和維護的要求。重力流管道應考慮外部排水系統水位變化、沖擊負荷等情況對綜合管廊内管渠(道)運行安全的影響。

  利用綜合管廊結構主體排除雨水時,雨水艙結構空間應完全獨立和嚴密,并應采取防止雨水倒灌或滲漏至其他艙室的措施。

  本文來源于互聯網,參考中民築友,楊紅相關資料。暖通南社整理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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