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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器具及衛生間建築内部給水系統建築給水設備建築内部給水管道計算建築消防給水管道計算建築消防給水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本文内容為第七章部分内容)建築内部排水系統建築内部排水管道計算建築雨水排水系統污廢水抽升與局部污水處理建築内部熱水及飲水供應建築中水系統居住小區給系統居住小區排水系統特殊地區給排水管道7-1 建築内部排水體制和排水系統的組成 一、建築内部排水系統分類
糞便污水、生活廢水、生活污水、生産污水(含酸、堿性污水)、生産廢水(冷卻廢水)、工業廢水(生産污水與生産廢水合流排除)、屋面雨水(雨水、雪水)等排水系統。
生活污水排水系統:用來排除人們日常生活中的盥洗、洗滌的生活廢水和糞便污水。生活廢水一般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道,而糞便污水通常化化糞池處理後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工業廢水排水系統:用來排除工藝生活過程中的污(廢水)。由于工業生産門類繁多,污廢水性質極其複雜,因此又可按其遭受污染程度分為生産廢水和生産污水兩種,前者僅受輕度污染,一般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道;後者污染較嚴重,通常需要廠内處理後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建築雨水排水系統:用以排除多層、高層建築和大型廠房的屋面雨雪水。
3、生産及使用安全
⑴排水管道的位置不得妨礙生産操作、交通運輸或建築物的使用。
⑵排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引起燃燒、爆炸或損壞的原料、産品與設備上面。
⑶架空管道不得布置在居室、食堂、廚房主副食操作間的上方;也不能布置在食品儲藏間、大廳、圖書館和對衛生有特殊要求的廠房。
⑷架空管道不得吊設在食品倉庫、貴重商品倉庫、通風室及配電間内。
⑸生活污水立管應盡量避免穿越卧室、病房等對衛生及安裝要求較高的房間,并應避免靠近與卧室相鄰的内牆。
⑹管道不得穿過煙道、風道。
⑺當建築物有防結露要求時,應在管道外壁有可能結露的地方,采取防露措施。
⑻管道穿越地下室外牆或地下構築物的牆壁處,應采取防水措施。
4、保護管道不受損壞
⑴排水埋地管道,不得布置在可能承受重物施壓處或穿越生産設備基礎。在特殊情況下,應與有關專業協商處理。
⑵排水管道不得穿過沉降縫、煙道和風道,并不得穿過伸縮縫。當受條件限制必須穿過時,應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
⑶排水管道穿過承重牆或基礎時,應預留孔洞。并且管頂上部淨空尺寸不得小于建築物沉降量,一般不宜小于0.15m。
⑷排水立管穿越樓闆時,應設套管,對于現澆樓闆應預留孔洞或鑲入套管,其孔洞尺寸要求比管徑大50~100㎜。
⑸在廠房内排水管道最小埋深應符合規定,在鐵軌下應采用鋼管或給水鑄鐵管,并且最小埋深不得小于1.0m
⑹鑄鐵排水管在下列情況下,應設置柔性接口。
①高聳建築物和建築高度超過100m的建築物内。
②排水立管高度在50m以上或在抗震設防的9度地區。
③其他建築在條件許可時,也可采用柔性接口。
⑺排水埋地管道應進行防腐處理。
⑻排水立管應采用管卡固定,管卡間距不得超過3.0m,管卡宜設在立管接頭處;懸空管道采支、吊架固定,間距不大于1.0m。
5、防止水質污染
⑴下列設備和容器不得與污(廢)水管道系統直接連接,應采取間接排水的方式。
①生活飲用水貯水箱(池)的洩水管和溢流管。
②廚房内食品設備及洗滌設備的排水。
③醫療滅菌消毒設備的排水。
④蒸發式冷卻器、空氣冷卻塔等空調設備的排水。
⑤貯存食品或飲料的冷藏間、冷藏庫房的地面排水和冷風機溶霜水盤的排水。
間接排水是指衛生器具或用水設備排出管(口)與排不管道直接相連,中間應有空氣間隔斷,使排水管出口直接與大氣相通,以防水質受到污染。
間接排水口最小空氣間隙
間接排水管管徑(㎜)
排水口最小空氣間隙(㎜)
注:飲料用貯水箱的間接排水口最小空氣間隙,不得小于150㎜。
⑵設備間的排水宜排入鄰近的洗滌盆,如不可能時,可設置排水明溝、排水漏鬥或容器。
⑶間接排水的漏鬥或容器不得産生濺水、溢流,并應布置在容易檢查、清潔的位置。
⑷排不管與其他管道共同埋設時,最小水平淨距為1.0~3.0m,垂直淨距為0.15~0.2m左右。如果排水管平行設在給水管之上,并高出淨距1.5m以上時,其水平淨距不得小于5.0m。交叉埋設時,垂直淨距不得小于0.4m,并且給水管應設有保護套管。
二、檢查口、清掃口和檢查井的設置要求
⑴排水立管上應設檢查口,其間距不宜大于10m,當采用機械清通時不宜大于15m,但在建築物的底層和頂層必須設置。
⑵立管上檢查口的中心距地面的高度一般為1.0m,與牆面成15°夾角。檢查口中心應高出該層衛生器具上邊緣0.15m。
⑶立管上如果裝有乙字管,則應在乙字管上裝設檢查口。
⑷在排水橫管的直線管段上的一定距離處,應設清掃口,其最大間距符合規定。
⑸當排水橫管連接衛生器具數量較多時,在橫管起端應設置清掃口。
①連接2個及2個以上大便器的排水橫管。
②連接3個及3個以上衛生器具的排水橫管。
⑹在水流轉角小于135°的污水橫管上,應設清掃口。
⑺管徑小于100㎜的排水管道上,設置清掃口的尺寸應與管道同徑;管徑等于或大于100㎜的排水管道上設置的清掃口,其尺寸應采用100㎜。
⑻污水立管上的檢查口或排出管上的清掃口至室外排水檢查井中心的最大長度,按規定确定。
⑼清掃口不能高出地面,必須與地面相平。污水橫管起端的清掃口與牆面的距離不得小于0.15m。
⑽不散發有害氣體和大量蒸汽的工業廢水排水管道在下列情況下,可在室内設檢查井。
①在管道轉彎或連接支管處。
②在管道管徑及坡度改變處。
③在直線管段上每隔一定距離處(生産廢水不宜大于30m;生産污水不宜大于20m)
三、排水溝排水的适用條件及敷設要求
1、對于不散發有害氣體或不産生大量蒸汽的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在下列條件下可采用有蓋或無蓋的排水溝排除。
⑴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懸浮物或沉澱物,需要經常沖洗。
⑵生産設備排水支管較多,用管道連接有困難。
⑶生産設備排水點的位置不固定。
⑷地面需要經常沖洗。
2、食堂、餐廳的廚房、公共浴池、洗衣房、車間等場合多采用排水溝排排水。
3、采用排水溝排水時,如果污水中挾帶纖維或大塊物體,應在排水溝與排水管道連接處設格網或格栅。
4、在室内排水溝與室外排水管道連接處應設置水封裝置。
5、生活污水不宜在建築物内設檢查井,當必須設置時,應采取密封措施。
四、硬聚氯乙烯管道布置與敷設要求
除符合前面所述的基本要求外,還應符合《建築排水UPVC管道工程技術規程》GJ/T29-88的規定。
1、管道不宜布置在熱源附件,當不能避免并導緻管道表面溫度大于60℃時,應采取隔熱措施。立管與家用竈具邊緣淨距不得小于0.4。
2、橫幹管不宜穿越防火分區分隔牆和防火牆;當不可避免時,應在管道穿越牆體處的兩側,采取防火災貫穿的措施。
3、管道穿越地下室外牆時應采取防滲漏措施。
4、高層建築中室内排水管道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⑴立管宜暗設在管道井或管窿内。
⑵立管明設且管徑大于或等于110㎜時,在立管穿越樓闆層處采取防止火災貫穿的措施。如設阻火圈、防火套管。
⑶管徑大于或等于110㎜的明敷排水橫支管,當接入管道井、管窿内的立管時,在穿越管道井、管窿壁處應采取防止火災貫穿的措施。
5、排水立管僅設伸頂通氣管時,最低橫支管與立管連接處至排出管管底的垂直距離應符合規定。
6、當排水立管在中間層豎向拐彎時,排水支管與橫管連接點至立管底部水平距離不得小于1.5m,排水豎支管與立管拐彎處的垂直距離不得小于0.6m。
7、伸頂通氣管應高出屋面(含隔熱層)0.3m,且應大于最大積雪厚度。在經常有人活動的屋面,通氣管伸出屋面不得小于2.0m。伸頂通氣管管徑不宜小于立管管徑,并且最小管徑不宜小于110m。
8、排水立管應設伸頂通氣管,頂端應設通氣帽。當無條件設置伸頂通氣管時,宜設置補氣閥。
9、管道受環境溫度變化而引起的伸縮量ΔL=L·α·Δt。α為線脹系數,采用(6~8)×10-5,m/(m·℃)
10、管道設置伸縮節,應符合下列規定。
⑴當層高小于或等于4m時,污水立管和通氣立管應每層設一個伸縮節;當層高大于4m時。其數量應根據管道設計伸縮量和伸縮節允許伸縮量計算确定。
⑵污水橫支管、橫幹管、器具通氣管、環形通氣管和彙合通氣管上無彙合管件的直線管段大于2.0m時,應設伸縮節,伸縮節之間最大間距不得大于4.0m。
伸縮節最大允許伸縮量(㎜)
11、伸縮節設置位置應靠近水流彙合管件,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⑴立管穿越樓層處為固定支承且排水支管在樓闆之下接入時,伸縮節應設置于水流彙合管件之下。
⑵立管穿越樓闆處為固定支承且排水支管在樓闆之上接入時,伸縮節應設于水流彙合管件之上。
⑶立管穿越樓層處如不固定支承時,伸縮節可設置于水流彙合管件之上或之下均可。
⑷立管上無排水支管接入時,可按伸縮節設計間距,置于樓層任何部位均可。
⑸橫管上設置伸縮節應設于水流彙合管件上遊端。
⑹立管穿越樓層處為固定支承時,伸縮節不得固定;伸縮節固定支承時,立管穿越樓層處不得固定。
⑺伸縮節插口應順水流方向。
⑻埋地或埋設于牆體、砼柱體内的管道不應設伸縮節。
12、清掃口或檢查口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⑴立管在底層或樓層轉彎處應設置檢查口,在最冷月平均氣溫低于-13℃的地區,立管應在最高層距層内頂棚0.5m處設置檢查口。
⑵立管宜每六層設一個檢查口。
⑶在水流轉角小于135°的橫幹管上應設檢查口或清掃口。
⑷公共建築内,在連接4個及4個以上大便器的污水橫管上宜設置清掃口。
13、當排水管道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室外架空布置時,立管底部設支墩或采取固定措施。
7-4通氣管系統 一、伸頂通氣管設置條件與要求
1、生活污水管道或散發有害氣體的生産污水管道均應設置伸頂通氣管。當無條件設置伸頂通氣管時,可設置不通氣立管。
2、通氣管應高出屋面0.3m以上,并大于最大積雪厚度。通氣管頂端應裝設風帽或網罩,當冬季采暖溫度高于-15℃的地區,可采用鉛絲球。
3、在通氣管周圍4m内有門窗時,通氣管口應高出窗頂0.6m或引向無門窗一側。在上人屋面上,通氣管口應高出屋面2.0m以上,并應根據防雷要求,考慮設置防雷裝置。
4、通氣管口不宜設在建築物挑出部分(如檐口、陽台和雨篷等)的下面。
5、通氣管不得與建築物的通風道或煙道連接。
二、專用通氣系統設置條件與要求
1、當生活污水立管所承擔的衛生器具排水設計流量,超過無專用通氣立管最大排水能力時,應設置專用通氣立管。
2、專用通氣管應每兩層設結合通氣管與排水立管連接,其上端可在最高層衛生器具上邊緣或檢查口以上與污水立管的通氣部分以斜三通連接,下端應在最低污水橫支管以下與污水立管以斜三通相連接。
三、輔助通氣系統設置條件及要求
輔助通氣系統由主通氣立管或副通氣立管、伸頂通氣管、環形通氣管、器具通氣管和結合通氣管組成,其通氣标準高于專用通氣系統。
1、下列污水管段應設環形通氣管
⑴連接4個及4個以上衛生器具并與立管的距離大于12m的污水橫支管。
⑵連接6個及6個以上大便器的污水橫支管。
2、對衛生、安靜要求較高的建築物,其生活污水管道宜設置器具通氣管。
3、通氣管與污水管連接,應遵守下列規定
⑴器具通氣管應設在存水彎出口端;環形通氣管應在橫支管上最始端的兩個衛生器具間接出,并應在排水支管中心線以上與排水支管呈垂直或45°連接。
⑵器具通氣管、環形通氣管應在衛生器具上邊緣之上不小于0.15m處,以不小于0.01的上升坡度與通氣立管相連。
⑶專用通氣立管和主通氣立管的上端可在最高層衛生器具上邊緣或檢查口以上與污水立管的通氣部分以斜三通連接,下端應在最低污水橫支管以下與污水立管以斜三通相連。
⑷主通氣立管每8~10層設結合通氣管與污水立管連接。
⑸結合通氣管可用H管件替代,H管與通氣管的連接點應設在衛生器具上邊緣以上不小于0.15m處。
⑹當污水立管與廢水立管合用一根通氣立管時,H管配件可隔層分别與污水立管和廢水立管連接,但最低橫支管連接點以下應裝設結合通氣管。
四、通氣管管徑的确定
1、通氣管管徑應根據污水管排水能力及管道長度确定,一般不宜小于排水管管徑的1/2。
2、通氣管長度在50m以上時,其管徑應與污水立管管徑相同。
3、兩個及兩個以上污水立管同時與一根通氣立管相連時,應按最大一根污水立管确定通氣立管管徑,并且不得小于最大一根立管管徑。
4、結合通氣管不宜小于通氣立管管徑。
5、當兩根或兩根以上污水立管的通氣管彙合連接時,彙合通氣管的斷面積應為最大一根通氣管的斷面面積加上其餘通氣管斷面面積之和的0.25倍。
6、污水立管上部的伸頂通氣管管徑可與污水立管管徑相同,但在最冷月平均氣溫低于-13℃的地區,應在室内平頂或吊頂以下0.3m處将管徑放大一級。
7、排水系統采用硬聚氯乙烯管時通氣管管徑的确定。
⑴通氣管最小管徑應符合要求。
⑵兩根及兩根以上污水立管同時與一根通氣立管相連時,應以最大一根污水立管确定通氣立管管徑,并且管徑不宜小于其餘任何一根污水立管管徑。
⑶結合通氣管當采用H管時,可隔層設置。H管與通氣立管的連接點應高出衛生器具上邊緣0.15m。
⑷當生活污水立管與生活廢水立管合用一根通氣立管,并且采用H管為連接管件時,H管可錯層分别與生活污水立管和廢水立管間隔連接。但是最低生活污水橫支管連接點以下應裝設結合通氣管。
通氣管材可采用塑料管、排水鑄鐵管、鍍鋅鋼管等。
7-5高層建築排水系統 一、普通排水系統
普通排水系統的組成與低層建築排水系統的組成基本相同,所以又稱為一般排水系統。
按污水立管與通氣立管的根數,分為雙管式和三管式兩種排水系統。
二、新型排水系統
高層建築新型排水系統是由一根排水立管和兩種特殊的連接配件組成的,所以又稱為單立管排水系統。系統中一種配件安裝在立管與橫支管的連接處,稱為上部特制配件。另一種配件是立管轉彎處的特制彎頭配件,稱為下部特制配件。
分混流式排水系統(蘇維脫單立管排水系統)、旋流式排水系統(塞克斯蒂阿單立管排水系統)和環流式排水系統(小島德原配件排水系統)三種。
三、新型排水系統設計與安裝
1、排水立管管徑應根據立管所承擔的衛生器具排水總量确定。
2、每層排水橫支管與立管接入處,應設混流器。
3、當排水立管需在中間層拐彎或立管底部與總排水橫管連接處,應設置跑氣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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