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最新調整!
一方或雙方戶籍在江蘇省内的婚姻當事人
可以在省内任意一個婚姻登記處
辦理結婚、離婚登記
無需提供居住證
雙方均非江蘇省戶籍的婚姻當事人
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
在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
申請辦理結婚、離婚登記
結婚登記需要帶哪些證件?在哪裡辦理?
1、一方戶籍為南京市内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雙方持身份證、戶口本(集體戶口的持集體戶口卡片複印件寫有“與原件相符”字樣并蓋章)到南京市任意區婚姻登記處辦理。
2、一方或雙方戶籍地在江蘇省内的可以在省内任意一個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無需提供居住證。
3、雙方均非江蘇省戶籍的婚姻當事人,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在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結婚登記。
補領、補辦婚姻證件,涉港澳台、華僑居民及外國人的婚姻登記,婚姻登記檔案查詢,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暫不實行跨區域辦理。
婚姻證件丢了怎麼辦?
本人持身份證到原登記機關查詢檔案(檔案已移交到檔案館的請到檔案館查詢檔案),雙方帶查檔證明、戶口本、身份證到原登記機關或現戶口所在地的區婚姻登記處補領結婚證(補領離婚證本人到場即可)。
離婚登記需要帶哪些證件?在哪裡辦理?
1、一方戶籍為南京市戶籍的内地居民協商一緻的,雙方持身份證、戶口本(集體戶口的持集體戶口卡片複印件寫有“與原件相符”字樣并蓋章)、結婚證、離婚協議到南京市任意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
2、一方或雙方常住戶口在江蘇省的内地居民,可以憑雙方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在省内任意一個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無需提供居住證。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均非江蘇省戶籍的内地居民,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在居住證申領地住址在婚姻登記機關所轄縣(市、區)級行政區辦理離婚登記。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離婚登記。
如果離婚男女雙方無法協商一緻的,請走司法程序。
能開具未登記結婚證明或單身證明嗎?怎麼辦理?
按民政部和省民政廳要求,從2015年10月12日起,南京市各區婚姻登記處,除辦理涉台和9個國家(哈薩克斯坦、芬蘭、奧地利、荷蘭、德國、阿根廷、烏拉圭、墨西哥、波蘭)的公證事項所需證明外,一律不再為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為方便百姓辦事,婚姻登記部門為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單位提供核實保存的婚姻信息,由核實當事人婚姻信息的單位工作人員持單位介紹信、工作證或以單位公函形式向當事人戶籍所在區的婚姻登記處核實婚姻信息。
南京市的涉外國人或涉港澳台居民及華僑婚姻登記在哪裡辦理?
從2019年2月20日開始,原江蘇省涉外婚姻登記中心不再辦理婚姻登記業務。
一方戶籍為南京市的當事人,辦理涉外或涉香港、澳門、台灣居民以及華僑的婚姻登記,可攜帶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就近就便到南京市有登記權限(玄武區和建邺區)的兩個婚姻登記處之一辦理。
婚姻登記在哪裡可以預約?
可通過江蘇省婚姻登記網上預約系統、“南京民政”微信公衆号、南京市婚姻公共服務平台、“我的南京”手機APP等預約申請。
南京周末、節假日能夠辦理婚姻登記嗎?
周六及重大法定假日(元旦、五一、十一、除夕)首日上午半天正常辦理。
轉自:南京民政
來源: 南京廣播電視台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