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學情感和态度方面的目标:對周圍的事物、現象感興趣,有好奇心和求知欲;愛護動植物,關心周圍環境,親近大自然,珍惜自然資源,有初步的環保意識。
2、科學方法和技能方面的教育目标:能夠運用各種感官,動手動腦、探究問題;能用适當的方式表達、交流探索的過程和結果。
3、科學知識方面的教育目标:獲取廣泛的科學經驗;在感性經驗的基礎上形成初級科學概念。
4、學前兒童科學教育年齡階段目标:年齡階段目标是根據學前兒童科學教育的總目标來制定的,既體現學前兒童各個不同年齡之間的差異性,又體現了各個年齡之間的連續性。5-6歲:能按照自己規定的不同标準對物體進行分類。4-5歲:能按照指定的标準對物體進行簡單分類。3-4歲:能從一組物體中根據一個或兩個特征,挑出物體,歸入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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