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果所購買的樓盤隻是存在“爛尾”可能,可以嘗試給開發商一點時間,如果其能在短時間内籌措到資金,完成後續工程,購房者的損失便可降到最少。若買到爛尾樓,房主的救濟措施有:
其次,若是開發商因為資不抵債而破産,遭遇“爛尾”危機,則不可将房子退給發展商。
另外,若決定要起訴發展商時,業主也必須齊心一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