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協議:《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三方是 :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作用:在畢業到就業這個過渡期,給大家一個保障。明确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對畢業生:簽了三方,畢業的時候學校才給發派遣證,表示這個學生我們培養好了,可以完完整整的交給用人單位。對用人單位:簽了三方就意味着招到了一名畢業生,要接收畢業生來就業,并且解決戶口、檔案等問題。對學校:這是教育培養工作的結束與就業交接的開始,也是算就業率的憑據。三方協議範本第十一條:乙方在畢業離校前升學、入伍、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參加國家及地方志願服務項目。經書面告知對方後,本協議解除。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