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色龍之死真相? 作者:袁琳 來源:青少年法治教育 浏覽次數:973,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變色龍之死真相?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作者:袁琳 來源:青少年法治教育 浏覽次數:973
《變色龍》是俄國作家契诃夫創作的一篇短篇小說,小說的主角奧楚蔑洛夫是一個阿谀奉承、見風使舵的警官。在處理一起小獵狗傷人事件時,他的态度就像變色龍一樣不斷變化:起初,當奧楚蔑洛夫以為小獵狗是普通人家的狗時,他義正辭嚴地表示要懲罰狗主人;當聽人說小獵狗像是将軍或将軍哥哥家的狗時,他又誇狗嬌貴伶俐,斥責傷者。奧楚蔑洛夫的做法顯然有失公允。結合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你認為他應當怎麼處理這起案件呢?
基本案情:首飾匠拿煙卷戳狗反被狗咬
奧楚蔑洛夫帶着巡警在街道上巡邏,見到首飾匠赫留金将一隻白色的小獵狗撲倒在地。赫留金舉起右手,把一根血淋淋的手指伸給人們看。奧楚蔑洛夫上前詢問情況,赫留金稱自己在和别人說話時,小獵狗無緣無故地對着他的手指頭咬了一口。但是,有旁觀者表示事實并非如此:“長官,他本來是開玩笑,把煙卷戳到狗的臉上去;狗呢—可不肯做傻瓜,就咬了他一口……他是個荒唐的家夥,長官!”
小獵狗的主人的民事法律責任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第七十九條規定:“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在本案中,小獵狗的主人作為它的飼養人和管理人,沒有采取安全措施,導緻小獵狗跑出來咬傷了赫留金,小獵狗的主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賠償赫留金因治療受傷手指而産生的醫療費、誤工費等經濟損失。但是,如果旁觀者所言屬實,赫留金曾用煙卷戳小獵狗的臉,小獵狗才反擊并咬傷他的手指的話,那麼,赫留金對自身損害的發生亦存在過錯。在這種情況下,小獵狗的主人可以減輕責任。
奧楚蔑洛夫行為的法律評析
奧楚蔑洛夫在短短幾分鐘内,對狗主人以及被咬傷者的态度發生多次轉變。比方說:剛開始,他以為小獵狗是普通人家的狗,便擰着眉頭說:“……我絕不輕易放過這件事!我要拿點顔色出來給那些放出狗來到處亂跑的人看看……”但當聽到有人說小獵狗像是将軍家的狗時,奧楚蔑洛夫立刻指責赫留金:“……你那手指頭一定是給小釘子弄破的,後來卻異想天開,想得到一筆什麼賠償費了。你這種人啊……是出了名的!我可知道你們這些鬼東西是什麼玩意兒!”
我國憲法規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别、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産狀況、居住期限,都平等地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也都平等地履行憲法和法律所規定的義務。公民的合法權益都平等地受到法律保護,而違法行為應當一律依法予以追究。因此,無論小獵狗的主人是什麼職業,擁有多少财産,隻要他違反了法律規定,都應當被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而奧楚蔑洛夫作為一名執法者,在處理案件時以身份地位“判案”,誰的身份地位高,他就偏向誰,未能做到依法辦案、秉公執法,因此他的行為違反了憲法和法律規定。
奧楚蔑洛夫像一條變色龍,為了自身利益可以不斷“變色”,一邊谄媚、一邊蠻橫,他是作者契诃夫諷刺和批判的對象。在生活中,我們應堅持自己的原則,堅守道德和法律的底線,莫做時時變色的“變色龍”。
本文刊載于《青少年法治教育》2020年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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