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小沙盤暗藏玄機:一般而言,開發商會不惜重金将沙盤做得盡善盡美,因為第一印象好的話,會激發購房者的買房意願。
二、樣闆間裡“做手腳”:樣闆間一定會“揚長避短”充分體現樓盤戶型的優越性。
三、開盤請“托兒”幫忙:開發商招聘“房托”烘托人氣,制造開盤熱銷的假象。
四、建築面積暗藏貓膩:在售樓處的戶型圖上,一般往往隻寫建築面積,而不寫套内面積。
五、購房合同十面埋伏:首先要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其次是要使用規範的合同文本。
六、延期交房賠償措施:在購房初期,置業顧問會告訴你何時交房,但不會告訴你開發商延期交房的賠償措施。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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