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審查現金日記賬收方記錄金額,将大于1000元限額的收款業務與據以 登賬的會計憑證進行核對。可以調查詢問業務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發現問題的 線索,然後,結合該線索所涉及的經濟活動和會計反映,進行追蹤查證。對于出 納人員銷毀現金收據或交款單進行貪污的,識别時可發現被查單位收款次數和額 度有異常反映。将會計部門的現金收據存根或記賬聯,與交款人手中的收據或收 據單位所做原始憑證人賬的收據進行核對,據此發現問題識别被查單位的成本、 費用支出情況的明細賬及有關會計憑證中有無以領代耗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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