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公租房是不可以進行轉租或出租的。即公租房不可以出租。
根據《公租房管理辦法》,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1、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2、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3、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複原狀的;
4、在公共租賃住房内從事違法活動的;
5、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依據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公租房最多能租5年,具體如下:
第十八條: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
第十九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場租金水平的原則,确定本地區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标準,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
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标準應當向社會公布,并定期調整。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