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須有有效債務存在。
(二)被轉移的債務應當具有可轉移性。
(三)形式要件,依據《合同法》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依照其規定。
(四)第三人須與債務人就債務的轉移達成合意。
(五)債務承擔須經債權人的同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四條,債務人将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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