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代在匹茲堡
常常被人譏為淺薄,自己也覺得這個世界上确實沒有什麼東西是深奧難懂的(除了自然科學)。在我看來,如果祛除故弄玄虛的成分,所有的人生道理和社會原理都是簡單明确的。
福山的曆史終結論有什麼深奧的道理?隻不過提出了一種社會發展的普世論。馬克思的剩餘價值理論又有什麼深奧的道理?不過是一個對生産利潤分配的解釋。許多所謂社會科學的規律,隻是人們對于社會現象、社會運轉、社會發展的某種假說而已,比較站得住腳的,有曆史和現實中的事實依據,可以證實;有的假說不符合曆史發展與社會現實,已被證僞。如此而已,有何深奧之處?
人生的道理與對社會現象的理解相比,就更加淺顯。在最近幾十年間,宇宙的基本事實已經被人類知曉,所有的宗教創世說、造人說不攻自破,什麼夏娃是亞當的一根肋骨造的,什麼人是女娲用泥巴捏的,什麼輪回轉世,什麼天堂地獄,全都沒法再信了,剩下的還有什麼了?人不過是一些細胞組成的一個生物體,有欲望,須滿足;有意識,可以思考;死後一切回零,除了身體的分子散落各處之外,靈魂徹底消失。如此而已,豈有他哉?這有什麼可深奧的?
有些淺顯的道理,人從情感上難以接受,但是當一切已經無可辯駁之後,也隻能默默承認,承受。比如,人死後沒有靈魂,這一點令人難以接受,但是最終也不得不接受;再如,人生沒有意義,這一點聽着實在紮耳朵,這個事實令人不忍直視。但是從宏觀上看,這是事實,即使你不敢正視,偷偷用餘光瞥一眼,也能看得一清二楚。索性大大方方地直接瞪着這個事實,把它大聲地說出來,又能怎樣呢?
許多人念經,參禅,出家,去思考人生的意義,除了它的無意義這一宏觀事實之外,能想出什麼來呢?參禅的那些公案都用謎語的形式反複說着這個道理,或者幹脆說,它什麼也沒說,也不必說。最簡單最明确的事實就明擺在那裡,還有什麼可說的呢?
唯一可以解憂的,不過是從微觀角度自己為自己的生命賦予一點意義:自我實現。有的人的自我實現是生個孩子,把他養大;有的人的自我實現是寫本小說;有的人的自我實現是愛上一個人。三萬多天而已,想做什麼就做點什麼,什麼都不想做就什麼都别做,像個禅師那樣,打坐,參禅。
的确是夠淺薄的。真的很慚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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