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包豪斯風格”實際上是人們對“現代主義風格”的另一種稱呼。稱為“包豪斯風格”是對包豪斯的一種曲解,包豪斯是一種思潮,而并非完整意義上的風格。
現代主義建築大師之一的密斯·凡·德·羅,曾任“包豪斯”第三任校長。該校于1925年搬到德紹,後又于1933年遷至柏林,同年遭納粹法西斯查封而被迫解散。雖然從創立至遭遇“殺校”,“包豪斯”僅存世短短14年,但其理論與學說卻對整個世界産生廣泛而深遠的影響,激起的漣漪至今随處蕩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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