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車輛:
一、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挂機動車号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标志、保險标志,或者未随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
二、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二)有僞造、變造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号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标志、保險标志、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号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标志、保險标志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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