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案件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調解書:
1、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
2、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
3、能夠即時履行的案件;
4、其他不需要制作調解書的案件。
對不需要制作調解書的協議,應當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