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欠缺結婚實質要件而産生的婚姻登記瑕疵,根據實際情形由人民法院予以宣告無效或者撤銷。
2、欠缺結婚登記的形式要件,一般不會影響婚姻登記的效力。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8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确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S代表小号, M代表中号,L代表大号, XL代表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