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籌是指開發商正式銷售前通過一些折扣讓購房者繳納認籌金等費用的行為。根據規定,任何形式的認籌都是開發商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的非法活動,是國家明令禁止的。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商品房預售的,商品房預購人将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的問題,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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