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安排已經發布了,即今年五一假期一共有五天假期,其中,有兩天是周末,還有兩天是調休。那麼,五一加班公司不給加班費怎麼辦?一起來了解。
五一上班3倍其餘四天2倍工資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5月1日當天應當支付給勞動者不低于其日或小時三倍工資的加班工資報酬,并且不能以調休或者其他形式代替。公司未給加班費的,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費。
具體計算方法:
5月1日加班費:月工資基數÷21.75÷8×加班小時數×300%。
4月29日-4月30日、5月2日-5月3日加班費:月工資基數÷21.75÷8×加班小時數×200%。
休息日和休假日,兩者性質不同,支付的工資也不相同。按《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凡在勞動節5月1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勞動節後四天是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如何計算不同情況下的加班費?
确定了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後,還必須區分不同情況,才能準确計算出加班費,實踐操作中具體要把握以下幾點:
1、标準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按照勞動部《關于印發的通知》,應按以下标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标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标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标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标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按照勞動部《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和《關于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複函》規定,經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在綜合計算周期内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标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按《勞動法》第44第1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第44第3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3、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加班費的計算。一般情況下,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不需要支付加班費。但是應當注意,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仍然應當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标準的300%支付加班費。
4、實行計件工資制度的加班費計算。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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