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畢業證書由省教育廳統一管理,省、市兩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查、驗印,畢業證書一律于畢業當年頒發,不予補發,但教育局可以辦理基礎教育學校畢業證書遺失證明,具體程序如下:
1、本人到原畢業學校查核畢業證書存根或出具證明,到學校的學生工作處或教務處辦理一份“畢業證明書”,查出證書的編号寫上,并由學校蓋章;
2、本人登報聲明原證遺失作廢;
3、本人持證明、報紙、照片等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申報;
4、教育局核發遺失證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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