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雖然于1906年頒發了《宣示預備立憲谕》,但遲遲沒有拿出具體行動。直到1911年清廷成立由十三名國務大臣組成的新内閣,以慶親王奕劻為總理大臣,十三人中,滿洲貴族九人,漢族官僚僅四人,而滿洲貴族中皇族又占七人。它的成立表明清政府根本無意實行君主立憲,隻是借“立憲”之名集權皇族,抵制革命,清廷名義上說将要實行君主立憲,但立憲的内閣多數都是皇族成員,從清廷成立的内閣來看,就能看出清王朝根本無心立憲,毫無誠意.,立憲失敗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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