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判刑起訴離婚管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負責,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緻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勞動教養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根據《關于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八條,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者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者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者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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