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說法起于元代。元朝《元典章》明确規定:“娼妓穿皂衫、戴角巾兒;娼妓家長并親屬男子,裹青頭巾”。明朝沿襲元朝,《國初事迹》說: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三年下令“教坊司伶人常服綠色巾,以别士庶之服”。并規定南京娼妓家的男子必須頭戴綠巾,腰系紅褡膊,足穿帶毛豬皮靴,不許在街道中間走,隻準街道邊左右行。由于娼妓家的男人都帶綠頭巾,自明朝開始,人們便把妻子出軌的男人稱之為“戴綠頭巾”。 清朝以來,實行剃發,由戴頭巾改為戴帽子,“戴綠頭巾”便改為“戴綠帽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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