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醫師注冊需要醫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居民二代身份證複印件、助理執業醫師資格證書複印件、近期兩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拟執業醫療機構的聘用證明等材料。
醫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一式2份);
居民二代身份證複印件(身份證正反面複印在一頁紙的同一面上);醫師資格證書複印件(照片、姓名兩面均應複印在一頁紙的同一面上);
拟執業醫療機構的聘用證明(注明聘請科目(專業)及聘用期限);
近期兩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一張(申請表上粘貼的除外);申請人6個月内的證明;
執業助理的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原執業機構同意變更到其他單位注冊執業醫師證明(适用于執業助理醫師在本委注冊,但與其執業醫師的注冊單位不同的情況,需要原工作單位同意其變更);
《醫師變更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變更通知單(适用于執業助理醫師不在本委注冊,已從原注冊衛計委辦理變更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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