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簽勞動合同法的離職可以随時離職,但如果想把工資到再走,最好有工作到某日的證據。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補交社保,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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