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霍布斯:《利維坦》,法哲學的智慧之源。
2、康德:《法的形而上學原理》,先驗的法哲學體系。
3、黑格爾:《法哲學原理》,辯證的法哲學體系。
4、拉德布魯赫:《法哲學》,最後一個古典法哲學家。
5、奧斯丁:《法理學講義》《實證法律哲學》,經典的學科定義與概念分析,使得法理學成為一門獨立的科學。
6、哈特:《法律的概念》,上個世紀分析哲學的法學經典。 當今法哲學趨勢的代表。
7、德沃金:《法律帝國》,代表實踐哲學轉向的法律闡釋學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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