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第二學位,通過參加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獲得第二個學位的考試後,修習第二學曆的課程學分修滿、并通過在主考院校論文答辯合格、即可獲得由主考院校頒發的學士學位證及畢業證。其目的是為盡快培養出一批國家急需的知識面寬、跨學科的高層專門人才,與培養研究生的方式相輔相成,更好地适應經濟發展需要。廣義的第二學位還包括第二學士學位。報考條件是全日制本科畢業或在職,并通過統一考試或政法幹警考試。部分學校隻向本校學生和雙一流高校本科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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