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生參加大學生實踐創新訓練計劃、創業計劃、大學生科研立項等項目,按照項目等級和參加人數加分。
2、團體項目中各成員獲得的學分由項目主持人根據各人實際承擔工作量的多少确定,并經指導老師審核确認。
3、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在國内外正式出版的學術刊物發表論文,均可獲得相應的創新學分。
4、論文有多位作者,則由論文第一作者根據各人實際承擔工作量的多少進行分數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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